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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3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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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
由科室主任、监控医师、监控护士或护士长(兼职)组成,履行下列职责:
1.制定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
2.监督检查本科室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医院感染可疑病例,可能存在感染的环节进行监测,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3.对医院感染散发病例按要求登记报告;对爆发、流行病例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对法定传染病要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报告。
4.按要求对疑似人或确诊医院感染病例留取临床标本,进行细菌学检查和药敏试验。
5.监督检查本科室抗生素使用情况。
6.组织和参加有关医院感染的培训学习。
7.加强医德、医风教育,严格监督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切实做好对卫生员、配膳员、陪住、探视者卫生学管理。
8.有针对性进行目标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本科医院感染发病率。
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卫生部(1994年10月12日卫生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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