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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舟舟

[讨论] 科室使用后器械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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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9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用后置于密闭容器中,送供应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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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1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你参与论坛,在这里你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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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6 舟舟 的帖子

我来这里确实学习到了不少东西。我也希望有风铃、欢乐天空等权威专家能给出指导性的意见,毕竟大家在理解国家的规范文字时不一定很透彻,有时会产生歧义。我对于我们医院的供应中心回收的问题也一直很关注,也想从这里找点指导性建议啊。我一直认为,临床科室使用消毒剂浸泡使用后的各种器械再等待供应中心回收处理不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当然我的观点是基于科室的护士不会很规范地做好这一点所谓的“消毒”步骤,更不用谈什么这个步骤中隐含的职业暴露的问题了。
我真的希望彻底改变一下我们的现行做法,取消临床科室使用消毒剂浸泡那些需要灭菌的器械!也省的还要每天配制、监测浓度、记录等等这些琐碎的事情了!
工作流程步骤越多,越容易出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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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P 只要思想不滑坡,方法总比困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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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ache 于 2009-2-1 15:26 发表
我来这里确实学习到了不少东西。我也希望有风铃、欢乐天空等权威专家能给出指导性的意见,毕竟大家在理解国家的规范文字时不一定很透彻,有时会产生歧义。我对于我们医院的供应中心回收的问题也一直很关注,也想 ...


專家不敢當,互相交流經驗溝通。

臨床科室不論消毒或是"簡單"清洗其實所產生的問題都有相同的風險,但最風險最高的還是我們的想法,如果認為不先來個消毒就會不安全,不先清洗下會造成CSSD器械難以處理等等的觀念才會是窒礙我們進步的關鍵。

已經報批的"醫院消毒供應中心"第一部分管理規範,已經明白說明醫院可重複使用的手術器械物品與工具,一律集中由CSSD處理。同時在第三部份技術操作規範中,也明定了"先洗後消"的清洗程序。

因此不但臨床不需要也不應該做任何的預清洗預處理,或是稍微處理等不必要又有風險的操作,更不需要先做消毒的處理。當然這樣說似乎把工作人員暴露在感染風險中,但新規範中其他的配套完善,如標準預防,密閉運送,追朔管理與特殊處理等等,都有完整同時與國際接軌的理念,個人相信這三個新規範(標準)的出台,不但可以落實到實際工作中,更符合感染預防的理念範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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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 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9 欢乐天空 的帖子

蒋老师  我们现在是否就可以取消临床科室的预清洗(或初消毒)的做法,一律由CSSD进行同意(统一)处置呢?同时,在进行相应的配套措施的完善。
当然,这些措施应包含哪些细节呢?请您指教

[ 本帖最后由 舟舟 于 2009-2-2 15: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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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ache 于 2009-2-2 07:50 发表
蒋老师  我们现在是否就可以取消临床科室的预清洗(或初消毒)的做法,一律由CSSD进行同意处置呢?同时,在进行相应的配套措施的完善。
当然,这些措施应包含哪些细节呢?请您指教


稱呼不敢當,互相交流研究。

從我個人對管理的角度來看,問題不在於臨床是否能馬上取消初消毒與預清洗,而是CSSD目前有沒有完整的操作流程可以應付這些情況。如果CSSD本身尚未建立對應的標準流程,除卻CSSD本身衍生更複雜的問題外,臨床人員對CSSD的信心就會影響配合意願,甚至更多的感染問題。

因此我個人的建議,CSSD本身是所有改變開始,而觀念更新則改變的源頭。或許這就是風鈴老師所說的過度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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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清除污物后放置于专门容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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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2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1 欢乐天空 的帖子

已经报批的CSSD的3个“规范”不知何时能颁布,“过渡期”也不知道会有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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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舟舟 于 2009-2-2 15:58 发表
已经报批的CSSD的3个“规范”不知何时能颁布,“过渡期”也不知道会有多长。


醫院消毒供應中心
第一部分 管理規範
第二部份 操作技術規範
第三部份 監測標準

相信很快就會由衛生部公佈下來。然而過度期長短是在於我們自己對工作的要求進展,可以邊做邊修正與完善,也可以多學習多參考後由小/少而擴大,個人看法這個過渡期掌握在自己,就算是這三個規範頒布,如果CSSD本身軟硬條件不足,也是無法順暢執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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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3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规范下来了,就可以依法管理,工作进展就会快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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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3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舟舟 的帖子

我们医院是各科室自行处理(清洗--浸泡消毒)后,再送消毒供应室统一高压消毒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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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清除污物后放置于专门容器中,并没有专门 的保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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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清水冲洗可见的血迹、体液后,放于清水保湿,送供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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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5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也是清除污物后湿拭保存,但是金属器械浸泡一天会影响质量,还有别的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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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6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认为应该是清除污物后放置于专门容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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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7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9 yuyanhang 的帖子

清除污物后放置于专门容器中,供应室及时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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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7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4 欢乐天空 的帖子

在广州你讲课时说08年底会出台,现在转眼就到09年2月了......。很多人觉得如果按讨论稿先执行的话,又怕正式出台的规范内容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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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7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舟舟 于 2009-2-7 10:05 发表
在广州你讲课时说08年底会出台,现在转眼就到09年2月了......。很多人觉得如果按讨论稿先执行的话,又怕正式出台的规范内容有改动。


08年底已經上報衛生部了,計畫有時真的趕不上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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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11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3 欢乐天空 的帖子

计划赶不上变化,你讲得太 现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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