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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jllulu

输液袋使用后要毁型吗?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0-21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听说输液袋还要毁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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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1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yhy8562243 发表于 2013-10-17 18:21
您说的太对了,所以,干脆一剪刀剪了到省事了。谢谢!

我不同意您的观点:干脆一剪刀剪了,说的轻巧,我们管理人员执行起来容易,临床呢?这一句话得增加护士们多少工作?甚至是锐器伤!我们不能为了自己好管理而增加临床负担,该哪个部门的工作哪个部门负责,我们没必要管理的触角伸得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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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1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输液袋不需毁形,属于可回收垃圾,,交有资质的公司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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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1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香水百合8 发表于 2013-10-21 09:56
我们也知道要交给有资质的部门来回收,可这个资质是谁来定呢?我们市上也没有一家有这种资质的单位,那怎 ...

有回收塑料资质的废品收购站/公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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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1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件说得非常清楚未被污染的输液袋按照生活垃圾处理,那为什么要毁形呢?我们这边卫生监督所来检查还要求报每年输液袋的重量,真是被雷死了,又不能不给他们面子,只能告知按照生活垃圾处理,未称过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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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1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输液袋不需毁形,使用后的输液袋在没有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时,集中收集交有资质回收机构,如果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时按医疗废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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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1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没哪条规范要求毁形吧,来自什么地方,毁形职业防护谁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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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1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不毁型,由总务部门联系有资质的回收部门来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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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1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毁形,由后勤回收,交有资质单位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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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1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毁型,偶们医院由后勤部门联系有资质的回收部门来回收,偶们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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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1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阳光 发表于 2013-10-17 08:41
貌似院感科管不着生活垃圾的处理吧。不是踢皮球,而是这个问题着实不好回答,文件一句话“这类废物回收利 ...

赞同阳光老师的观点,‘如果说是交有资质的公司回收,那么我们该如何获知哪个公司有资质?’执行起来很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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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1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草原星空 发表于 2013-10-21 11:53
我不同意您的观点:干脆一剪刀剪了,说的轻巧,我们管理人员执行起来容易,临床呢?这一句话得增加护士们 ...

赞同草原星空老师的意见!我们应该进行科学规范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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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1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者院感质控中心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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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1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呀,我们也不毁形的。按照规定送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处理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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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1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未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不做医疗废物处置,亦不可作为生活垃圾处置,需统一交由具备资质并签订有效合同的固废处置中心回收利用,且妥善保管好交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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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1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输液袋作为生活垃圾无需毁形,统一回收有资质的固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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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1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使用后的输液袋不需毁形,仍由废物处置中心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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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2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毁形,但是统一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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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2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老师说的很全面,很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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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2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 )中明确指出,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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