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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626074209

利器盒内针头需用消毒液浸泡吗?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7-25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她说的是多年来“都是在自建焚烧炉集中处理”,既然能焚烧,就不用消毒毁形了吧,这个环节实在是容易发生锐器伤

点评

依据法规内容,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呵呵,虽然有点不合理,但是合法。  发表于 2013-7-25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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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5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草原星空 发表于 2013-7-25 11:05
她说的是多年来“都是在自建焚烧炉集中处理”,既然能焚烧,就不用消毒毁形了吧,这个环节实在是容易发生 ...

第二十七条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

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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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5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香水百合8 发表于 2013-7-23 17:03
我们也遇到你们这种情况,疾控中心来检查让我们每个科室要每月空气监测,还说我们医院医院感染病例太少,他 ...

7%应该是N年前的状况了吧?现在貌似没有那么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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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5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xxxxxx666666 发表于 2013-7-25 11:06
第二十七条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 ...

三款中选择第二款的方式不是就可以啦?没有违反原则呀,不会是三款全部具备吧?

点评

这个,偶解释不清啊,找你们的语文老师解释一下吧,嘿嘿嘿嘿  发表于 2013-7-25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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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6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二进制 发表于 2013-7-24 05:10
同意之余,不禁联想“阳奉阴违”成语。凡事见招拆招,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无招胜有招。{:1_9: ...

同意之余,不禁联想“阳奉阴违”成语。凡事见招拆招,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无招胜有招。

这位老师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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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6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我们院感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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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6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监督所的人说的有一定道理,只是没人愿意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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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6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先“消毒”再“焚烧”吗?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这一、二、三并不是并列的呀,是选择关系。
再说,为什么不能把焚烧当成是“消毒”甚至是“灭菌”的手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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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五角星 发表于 2013-7-23 22:24
我觉得监督所的人做出如此要求并非不可理解,各位也不应嘲笑。确实存在理解上的不同,但这却说不上谁对谁错 ...

一直只知道管理办法中的“(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也一直督促总务科认真落实。
但原来《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依据其第七条的内容,“损伤性废物不再初消”在全国推行,此前根据《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第四十六条,是要求初消的。这问题可要在院感委员会好好提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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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依照规范,锐器入盒,焚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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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theredshoes 发表于 2013-8-2 15:08
一直只知道管理办法中的“(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

《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并没有要求不做初消,只是有院感人员依据这一条款作了这样的理解,实际上我认为这一条款的本意并不是不要求初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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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五角星 发表于 2013-8-2 16:21
《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并没有要求不做初消,只是有院感人员依据这一条 ...

哦,现在明白了。但根据条款来解读,真的很容易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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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五角星 发表于 2013-8-2 16:21
《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并没有要求不做初消,只是有院感人员依据这一条 ...

第七条 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直接放入——当然不用先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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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4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1989363 发表于 2013-8-2 16:47
第七条 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 ...

但是这一文件只针对艾滋病防护,而且也没有区分集中处置与自行处置,集中处置当然不用初消,自行处置单位一般都与艾滋病无缘,所以这个文件的效力如何还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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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3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五角星 发表于 2013-7-23 22:24
我觉得监督所的人做出如此要求并非不可理解,各位也不应嘲笑。确实存在理解上的不同,但这却说不上谁对谁错 ...

最近也为医废的处置所困扰:
https://bbs.sific.com.cn/forum.ph ... p;page=1#pid1645963
看了老师的解释,我还是有个问题:
其实:第27条规定有3条: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老师为什么只拿第一条说事?
经过了解:浸泡后从消毒液里捞出来的物品确实不好烧啊(因为有水)横竖都要烧,为啥要消毒后在烧??
选择第二条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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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3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xxxxxx666666 发表于 2013-7-25 10:53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
第二十七条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 ...

请教x6斑斑:第二十七条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以上这3条是何种关系?并列还是选择?第1、3条都是处置前要消毒,可第二条没有提到消毒啊?
实际上,很多基层医院采取的是焚烧,可(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焚烧前并没有要求消毒啊?求解!谢谢!
源于以下这个问题的困惑,实在不想让基层医院的医废处置再走弯路、耗费无畏的资源:
https://bbs.sific.com.cn/forum.ph ... p;page=1#pid1645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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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3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626074209 发表于 2013-7-25 10:28
十分感谢您的回复,卫生监督检查反馈意见已汇报我院领导,下周将进行协商讨论

不知贵院目前是如何处置医疗废物的?
第二十七条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以上这3条是何种关系?并列还是选择?第1、3条都是处置前要消毒,可第二条没有提到消毒啊?
实际上,很多基层医院采取的是焚烧,可(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焚烧前并没有要求消毒啊?求解!谢谢!
源于以下这个问题的困惑,实在不想让基层医院的医废处置再走弯路、耗费无畏的资源:
https://bbs.sific.com.cn/forum.ph ... p;page=1#pid1645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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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3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石磊--wxmsl 发表于 2013-7-24 05:21
客观公正的回复

客观公正吗?明明第二十七条有3点,可五角星老师只拿出第1点来讨论:且看:
第二十七条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以上这3条是何种关系?并列还是选择?第1、3条都是处置前要消毒,可第二条没有提到消毒啊?
实际上,很多基层医院采取的是焚烧,可(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焚烧前并没有要求消毒啊?求解!谢谢!
源于以下这个问题的困惑,实在不想让基层医院的医废处置再走弯路、耗费无畏的资源:
https://bbs.sific.com.cn/forum.ph ... p;page=1#pid1645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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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3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草原星空 发表于 2013-7-25 11:12
三款中选择第二款的方式不是就可以啦?没有违反原则呀,不会是三款全部具备吧?

我与草原老师有这同样的理解,可是,纵观相关的讨论,似乎更多的人抓住第1条不放,郁闷!!
第二十七条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源于以下这个问题的困惑,实在不想让基层医院的医废处置再走弯路、耗费无畏的资源:
https://bbs.sific.com.cn/forum.ph ... p;page=1#pid1645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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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6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禅静思语 发表于 2013-9-13 18:19
最近也为医废的处置所困扰:
https://bbs.sific.com.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15459&page=1#p ...

法律解释中有一种方法叫历史解释,在对待这一法条时就很适用,其实在这一条的规定上,我认为应当来自于02版的《消毒技术规范》和已被废止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前者的3.15.6.1规定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并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定点回收,集中处理,严禁出售给其他非指定单位或随意丢弃。后者的第四十六条第九项规定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用后,须进行消毒、毁形、并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两者都是先消毒毁形再处理,因此在制定条例时,所认定的处理方法应当是相同的。三项并非是并列关系,而是必须同时达到,但因为第二与第三项只能具备一个,因此实际上是要同时满足一、二或者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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