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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js661

[原创] 手足口病等传染病报还是不报?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5-19 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gjs661
CDC说的没错,确诊才报,不要看到皮疹、发热就都是当手足口病疑似诊断进行上报了,其实香港是确定为EV71的才报的,他只是让你把握好诊断标准,其实这样变得是临床医生很难做,因为有时病情变化太快了,稍有闪失,影响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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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1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及时上报疫情是正确的。另外要做个案调查,必要时采样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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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3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疫情上报是正当的。但是国情是自然疾病与政情相关,中层官员想的是乌纱,并不爱理有多少手足口,多了讨嫌。不怕官,就怕管,自己要当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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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3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出事儿CDC嫌报多了,出事儿CDC又嫌漏报了,总之责任永远是医院的:lol
很理解您,那您就在专业和政治之间折中一下吧。"
从手足口到H1N1,上意难测,活难干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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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3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手足口病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丙类传染病,医疗机构只要按照诊断标准诊断了,当然要上报了。我觉得如果隐瞒,没有事,当然是皆大欢喜,但真正出了事没有人会帮你承担责任的,所以必须报.数据是否公布那是领导们的事了,我们还是做好本职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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