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墨画 发表于 2008-8-8 14:16

已经下载学习了!希望尽快出台,对我们院感人员有很大的帮助。
对于没有配药中心的医院,每个病区的配药室(治疗室)也属于Ⅲ类环境区域吗?

茉莉花开 发表于 2008-8-8 16:53

15.1.2.2.2空调送风
空调系统送风应满足表1的要求。
表1 空调送风卫生学要求项    目        要    求
可吸入颗粒物(PM10)        0.08 mg/m3
细菌总数        500 cfu/m3
真菌总数        500 cfu/m3
-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不应检出
这个检测由谁做,多长时间做一次,!我们感控科难以做到!同样净化装置的要求我们同样无能为力.
2风管内表面的积尘量应20克/ M2。风管内部我们爬不进去,只能搬梯子采外部表面, 重量也不知道?
3对于采用独立式空调器(机)供冷、供热的房间````对于这部分的要求滤网的清洁?时间?滤网表面的菌落数标准?可有规定?

婉若秋水 发表于 2008-8-8 21:54

5.1.2.3.2应确保空调机房和空调新风口周围环境清洁,正确引入新风。空调系统采气口周围环境应保持清洁,送入的空气为新鲜室外空气。“不应间接从机房内、楼道内和天棚吊顶内吸取新风。”这句话如何理解?新风机组如果安装在机房内,(一般新风机组安装在机房吧?)那新风的采集不来自于机房又来自哪里呢?不知我是否问的很外行,很希望能有易于理解及掌握的解释。

heyuhuan 发表于 2008-8-8 23:22

5.1.4.3.6每月应用酒精棉球至少擦拭1次紫外线灯管,每半年监测1次强度,如发现强度低于6000μw/cm²时,应及时更换灯管。

对这种高强度紫外线灯强度监测有专用的照度计吗?,用普通的照度计测高强度紫外线灯,新灯管强度都达不到要求,新出厂的灯管使用寿命分别标有2000、5000小时的说明,我们与厂家联系说灯管强度达不到要求,商家很吃惊,自己拿了照度计就近测了几家医院的灯管,强度也达不到,后告诉我们说,普通的照度计测不出高强度紫外线灯强度,请问有专业要求吗?规范里没有看到

heyuhuan 发表于 2008-8-8 23:38

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内装的等管是多根组合,开灯后一组全发光,就是有合适的照度计,也只能测出一组灯管的强度,请问强度低于6000μw/cm²
是指一组灯管的强度,还是一个灯管的强度

wzlxw123@sian. 发表于 2008-8-9 07:46

我们医院刚安装了层流净化,就看到了国家卫生部即将出台这些有关医院感染控制方面的规范,无疑是对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极大的支持与帮助!对我们的工作无疑是一部很好的工具书。非常感谢!

wzlxw123@sian. 发表于 2008-8-9 07:47

以后在消毒方面还得请教各位老师!谢谢!!

wzlxw123@sian. 发表于 2008-8-9 07:50

请问各位老师:空气层流净化后是否可以不用消毒或终末消毒了

婉若秋水 发表于 2008-8-9 18:07

4.5.3 Ⅲ类区域环境要求空气中的细菌总数≤500cfu/m³,包括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消毒供应中心的检查包装区、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和房间。

中心注射室一般病人较多且密集,诊断不明确的患者也比较多,虽然列在 Ⅲ类区域环境中,是否可以考虑对其空气消毒要求相对高一些呢?或者规定一个注射单元的大小(接纳病人数)呢?或者要求必须具备动态空气消毒设施?

最爱笑的人 发表于 2008-8-9 23:54

4.5.4 Ⅳ类区域空气中的细菌总数国家没有具体要求,这类环境包括传染病科及其病房。

为什么对这类环境还是没有要求呢???其实照理来说,这四类环境的空气洁净度比三类环境的还要好,反而是没要求呢???

缭绕 发表于 2008-8-10 20:32

看了这个规范,觉得似曾相适识,却好象是被和面和在一起,但没烧过,还不能吃!:lol
消毒技术规范上讲紫外线应照射至少30分钟,这里讲1小时,是否矛盾?
为什么还是3类环境的卫生学标准,那么我们还得继续做那些无意义的空气培养啦?
喷雾消毒不是不提倡啦,怎么还有?
循环风紫外线灯很难拆下来的,怎么擦拭?
中央空调的采样很难,清洁更难,据我所知,专业公司很少,费用也非常高。

cqx 发表于 2008-8-11 11:05

我的一些建议

一、建议不常规(每季)做空气监测,流行病学需要时再做,原因:
1、ICU、新生儿室等必须把病人迁出病房才能做,有人的状态下无空气达标的标准。
2、这样又给疾控部门(CDC)一个赚钱的好机会,与医院之间发生纠纷。
3、很容易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
4、SSI预防指南中提到:不建议常规做空气、环境监测来预防SSI。这两个指南相互矛盾。
二、建议紫外线灯消毒空气不作为推荐意见。

dlmanny 发表于 2008-8-11 11:44

1、4.5.2Ⅱ类区域环境要求空气中的细菌总数≤200cfu/m³,这类环境包括普通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早产儿室、普通保护性隔离室、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
   4.5.3 Ⅲ类区域环境要求空气中的细菌总数≤500cfu/m³,包括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消毒供应中心的检查包装区、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和房间。
   
   普通病房配液室是否属于几类环境?

2、紫外线循环风每日工作几次?每次工作多长时间?

布衣 发表于 2008-8-11 23:50

回复 #52 缭绕 的帖子

同感!:lol 看了一遍,有的地方还是没弄明白!:lol 只好去请教专业人士。

宝瓶 发表于 2008-8-12 16:13

回复 #1 icchina 的帖子

已下载学习,对有关方面的消毒知识不了解,希望有相关的知识培训。

宝瓶 发表于 2008-8-12 16:17

回复 #2 gaoxd5 的帖子

有同感。:handshake

红梅伊人 发表于 2008-8-12 21:51

大概浏览的一遍,认为
(1)在区域划分上Ⅱ类区域上不应有婴儿室,因为现在医院已经无专门的婴儿室.为母婴同室,应加上供应室无菌间
(2)对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每半年监测1次强度,不大可能,因拆卸不方便,再加上经过对新的循环风紫外线的高强度灯管进行监测,根本达不到要求,但是医院不装又不符合检查要求.
(3)空气熏蒸还是建议不要用了,可能许多基层医院用甲醛,不符合消毒技术规范要求中的甲醛不宜用于空气消毒.
(4)对层流的监测方法上最好直接配上图,这样比较直观.

青草地 发表于 2008-8-13 16:16

已下载,谢谢:handshake :handshake :handshake

hxq6668 发表于 2008-8-14 13:42

回复 #41 水墨画 的帖子

对于没有配药中心的医院,我个认为每个病区的配药室(治疗室)应参照同类标准级别,安装纯动态空气消毒机,达到Ⅱ类环境,因输液配置中心配液体是在净化台中配置的.

[ 本帖最后由 hxq6668 于 2008-8-14 13:44 编辑 ]

hxq6668 发表于 2008-8-14 13:52

医疗机构隔离预防技术规范编制说明:2、编写依据:本“规范”主要依据......医院感染管理规范(2000),因2006年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文中明确说明,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原2000年11月30日颁布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同时废止。现又作为制定的依据可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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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重要:《征求意见稿:医疗机构空气净化技术规范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