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茵场 发表于 2012-2-14 21:51

教授的眼光看得很远,初一看,没感控的事,细一分析,感控的专业解答能提供到位解释。
这样事情的发生,是非专业人士知识缺乏、未得到专业解答的综合结果。

我们医院不定期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向新闻单位通报医院医疗服务等情况,相信可以减少这种“误读”的几率!

神通广大 发表于 2012-2-14 22:00

无极紫晶 发表于 2012-2-14 08: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来胡教授任重道远哪!只给专职人员或医务人员讲课已经远远满足不了社会的需要,应该多上电视台给大众也给 ...

老师说的非常在理,全国光有一个胡必杰当然不行,胡教授需要培养更多徒子徒孙们才行,建议:教授举办“感控科普”培训班,培养一支能说会道的感控知识宣教队伍,第一批参加培训的人员,经过考核合格后,成为咱们中国的首批“感染控制科学普及专家”简称“感控科普专家”。呵呵!各位老师,可别落下我呀!{:1_9:}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婉若秋水 发表于 2012-2-14 22:00

新闻界一直在承诺社会责任,观念导向,就是这样导向的?真让人无语,让医务人员无语。
刚刚围观教授的微博了,给力!
感控工作的范畴真的是广而又广,感控的舞台很大,感控的文化积淀很贫瘠....感触颇多。

dlmanny 发表于 2012-2-15 07:55

老大,策略的答案应该怎么回答?现在各医院做此项检查已成常规,不做手术也常规检查,遇到病人询问怎么回答,请给一个官方的解释吧

wjllulu 发表于 2012-2-15 08:30

本帖最后由 wjllulu 于 2012-2-15 08:47 编辑

茉莉花开 发表于 2012-2-14 08:35 http://bbs.sific.com.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单是职业安全的需要,事实上,主要是为了病人进行排查,很多人感染了艾滋病毒、梅毒自己都不知道!

我不赞您的观点,某些特殊性的疾病牵涉社会层面问题,排查应谨慎,尤其是未在知情同意情况下,任何堂而皇之的正面理由都不可以做借口。正如上级也有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和孕产妇体检中的艾滋病检测应遵循自愿原则。”否则,可以说为了全国人民的健康,进行全民HIV排查了?!个人觉得,医院为保护自己,策略的做法是事先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签字,那就两头都不耽误了。

小老虎 发表于 2012-2-15 08:39

人的素质参差不齐,要所有人理解难啊!

江边一碗水 发表于 2012-2-15 08:41

这个嘛,说话需要婉转,事情是那个事情,但是不要那么直白。比如有个笑话说:
“爸爸问我理想是什么。
我回答金钱和美女,爸爸愤怒地扇了我巴掌;我回答事业和爱情,爸爸赞许地摸了我的头。”

杨柳飘飘 发表于 2012-2-15 08:46

dlmanny 发表于 2012-2-15 07: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老大,策略的答案应该怎么回答?现在各医院做此项检查已成常规,不做手术也常规检查,遇到病人询问怎么回答 ...

我也想知道技巧的官方答案应该怎样说?

龙文鞭影 发表于 2012-2-15 09:15

此事医院回答不规范。没有必要给他说那些。只说是手术病人按行业管理部门(卫生部)相关要求必须做行了,是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让媒记和保险去学传染病防治法好了。按院方的说法只能授人以柄。

wjllulu 发表于 2012-2-15 09:20

本帖最后由 wjllulu 于 2012-2-15 09:23 编辑

       反映了人们对医疗的不信任,对政府管理的不信任。市场体制下医疗服务很有诱导需求(消费)的动机和动力。想用“全民普及感控知识”的方法来解决,可笑且不靠谱。今天全民普及感控知识,明天全民普及食品检验,后天全民普及空气粒子检测,大后天全民普及慈善法规。。。再说,医务人员预防职业暴露应由谁来买单?

和平鸽 发表于 2012-2-15 09:53

医院的回答也欠妥。手术患者作这些检查,不仅保护医生的安全,也保护病人的安全,手术时如失血需要输血,必须检查这些项目的。

monkeywdl 发表于 2012-2-15 11:09

本帖最后由 monkeywdl 于 2012-2-15 11:19 编辑

我是“万金油”,近两年当地的科普大事全参与,被委以“专家”,先后参与了电视片——《健康家庭秀》的赛前笔试题出题和现场节目录制的剧情设计,我们院感的一些6步洗手法呀,清洁等于清洁加干燥、空调和饮水机的清洗维护呀,等等一些列知识都在其中。近期当地出版的科普读物,分5个篇章,由本人主审的家庭卫生篇占1篇,其中稿件的入围及审核把关均由我定。这些读物免费赠送给参加“两会”成员及公众。接下来,主委打算要拍一个新电视,也是这方面的。我的讲课进学校,进广播电台,我们的报道报科协网站和简报,向大众宣传院感知识,如手卫生、介绍口腔科、内镜室、血透室等相关科室我们的规范管理。平时参加社会活动,也会宣传我们的专业。因此,我们要做的事其实很多。不要怪别人不理解我们,我们要学会推销自己。申明,本人上述工作全部属社会公益活动,不拿报酬。别人说我积德会长寿,哈哈……

liuyongfang 发表于 2012-2-15 11:27

病人手术前查输血免疫全套包括梅毒、艾滋、乙肝、丙肝等经血传播的传染病,这已经是常规筛查,这不光是医生保护自己,也是为病人自身利益出发的,如果有问题就考虑治疗方案,如果没问题以后出了问题,输血是需要考虑的原因之一,尤其是丙肝,有比较多是输血后丙肝嘛(当然原因很多哈),这是双方受益的事情啊,所以院方解释也有不到位。

yryygk 发表于 2012-2-15 11:45

icchina 发表于 2012-2-14 00: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针对刘先生投诉的这些情况,松岗人民医院办公室的钟姓负责人回应记者时称,医生对术前病患者进行上述检查 ...

是的,不能从保护医务人员的角度去解释,可以解释外伤出血有输血的可能,手术的可能等,为这些作准备。

小粒子 发表于 2012-2-15 12:23

院方解释确实不够专业,应该从病人的角度去解释,理直气壮!

hxhh 发表于 2012-2-15 13:22

术前常规筛查很多医院都在做,最好是卫生行政部门下一文要求术前常规检查项目。一旦病人有疑问,医院就着白纸黑字给他们瞧瞧,告诉他们这也是保护病人的一项措施,而不单纯是保护医院。

lisa天使 发表于 2012-2-15 13:50

我觉得还是以临床路径或者别的什么途径规范一下比较好。

Yubl 发表于 2012-2-15 14:31

利益关系,保险和被保险,医院和患者,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关系!难啦!

娟子姐姐的微笑 发表于 2012-2-15 15:57

“万一对方有艾滋病,不小心扎到自己手怎么办?”这样的回答是不对的,扎到医务人员的手是医院内部的事情,应该与病人无关。主要是凡是与病人血液接触的操作是应该检查病人的相关内容。是保护医院的利益,也是为了病人进行排查,很多人感染了艾滋病毒、梅毒自己都不知道!对于医院内部来说才是前面的那句话。我院以前有过活生生的例子,(很久以前的事情)这个孕妇在我院待产期间未做全套血检查,但输了个血。结果在外地分娩时又大出血,又输了四个血,结果一年后该产妇查出来患了艾滋病,而且小孩也是艾滋病患者,病人家属把我我院和那家分娩的医院都告上法庭,结果在我院输的血液,再把当时的供血都找出来,结果是好的。而她在分娩的那家医院则提供不出供血者的报告结果,那家医院败诉,赔了不少钱,(把门诊楼都买掉了)为他们母女看病。不久母女二人均因治无效而死亡。所以,我个人认为是要查的。一方面是为病人,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我们医院和所有的医务人员。

沉静之心 发表于 2012-2-15 17:31

看过帖子,感谢胡教授能时时关注医疗战线上的大小事{:1_7:},就像老师们的观点一样,医院回答问题的负责人的水平不行,手术病人术前例行检查是国家卫生部的要求,其目的是保护病人保护医务人员及其他患者的合法权益,结果给他表述成了——好像只关心医生自己了!郁闷!{:1_10:}{:1_10:}自己套自己,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会发现很多的医护人员、科室负责人、院领导等都不太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知识,解决问题反而没有那些有备而来的医闹们懂行!!!!嗯,难!国家用人体制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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