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们省里的规定,可以参考,为什么要浪费利器盒呢?
第三章 分类与收集 第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医疗场所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 (一)以下废物应当放入黄色垃圾袋: 棉球、纱布等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的物品; 引流袋、各种手套、一次性医疗器械等(不论是否被污染,一律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化疗药瓶。 黄色垃圾袋应当有“警示”标识,凡已放入袋的污物不得再取出。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的3/4时,应当有效封口。 (二)以下废物应当放入利器盒: 各种医用针头、缝合针、各种手术刀、手术锯等。 利器盒存放量达到容器的3/4时,即密闭放入黄色垃圾袋。利器盒不得重复使用。 (三)以下废物应当放入塑料桶: 二甲苯等液体。 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应当先消毒处理(首选压力蒸汽灭菌)再放入黄色垃圾袋。不具备条件的,可使用1000~2000mg/L含氯消毒剂消毒。 (四)以下废物作为生活废物放入黑色垃圾袋,不必作为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 输液软袋、塑料瓶、安瓿、小药瓶等; 非传染性疾病病人尿不湿、卫生巾、一次性尿垫等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