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 发表于 2007-9-18 10:38

回复 #1 gaoxd5 的帖子

我们市内规定:未被病人血液、体液等污染废弃的一般性破碎的玻璃安瓿(除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免疫抑制剂的玻璃安瓿)可以作为生活垃圾处理,但是一定要放在防刺容器中(纸板或废弃石膏塑料桶/盒)盛装后,做到有效封口,然后再用“黑色”污物袋装放废弃。

txzhou 发表于 2007-9-18 11:00

回复 #23 苏州 的帖子

好像这种方法不错

苏州 发表于 2007-9-18 11:10

回复 #24 txzhou 的帖子

应该是吧,这样处理不浪费国家和医院在处理过程中所需的资源浪费。

楚楚 发表于 2007-9-18 14:11

原帖由 苏州 于 2007-9-18 10:38 发表 http://bbs.sific.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们市内规定:未被病人血液、体液等污染废弃的一般性破碎的玻璃安瓿(除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 ...
很佩服您市的创举,俺们也很想这样做,可没有勇于承担责任的勇气!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会议期间针对安瓿的问题,俺专门咨询了郭处长,结果给俺列举了医疗废物漂洋过海导致的外交事件:L :L

莲雾 发表于 2007-9-18 14:57

原帖由 gaoxd5 于 2007-9-18 07:44 发表 http://bbs.sific.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实验室这些未破碎的有血的瓶子还是作为感染性废物来处理吧,如果不是羊血瓶而是其他的添加剂和生化试剂空瓶则只要作为生活垃圾即可!
被血液污染是不是仅指病人血,无菌羊血污染的瓶子应该不算感染性废物吧!

楚楚 发表于 2007-10-17 17:30

回复 #27 莲雾 的帖子

我认为应该不算,无菌羊血会有多大的危害呢?

桂花香 发表于 2007-10-17 21:40

回复 #26 楚楚 的帖子

飘扬过海的应该是输液瓶吧?
不过玻璃安瓿是否一定进入利器盒确实有待商榷,其实用纸箱/盒装也行啊,只要保证安全。
最好统一做法并要得到卫生监督部门的认同, 这样既可有效管理,又尽可能做到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监督检查也好过关啊。 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yzz 发表于 2007-10-17 21:58

破碎的玻璃安培放入什么容器内

应该放入生活垃圾内但前提是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污染。只要严格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做不会错。并且在各种检查中可有理可争。

xiaolongnv 发表于 2007-10-21 00:21

卫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于2003年10月10日发布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给损伤性医疗废物的特征是: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为:1.医用针头、缝合针;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由此可见,“玻璃安瓿”无论污染与否都属损伤性医疗废物,既是医疗废物又怎能放入生活垃圾中呢?
不知我理解得是否正确,请点评!

xiaolongnv 发表于 2007-10-21 00:42

介绍我院的做法:
使用厚纸箱(厚度大约0.7cm);该纸箱的来源,即袋装液体的包装箱;
使用要求:内衬一层感染性废物专用袋,待装至3/4满或使用2天时,以胶带封口,封口标准为倒置纸箱内容物不散落,然后再外罩一层感染性废物专用袋,专用袋打死结,贴标示贴。
该纸箱的厚度和硬度能够满足防刺破的要求;内衬一层感染性废物专用袋的目的是防渗漏;外罩一层感染性废物专用袋的目的有二,一是为了医疗废物标示,二是方便运送。这样做能够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3年11月20日发布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环发188号)的“防渗漏、防刺破,有医疗废物标示”要求。

xiaolongnv 发表于 2007-10-21 00:48

然而,我们收到了省卫生监督所得“罚单”,理由是:违反了《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没有使用损伤性医疗废物专用容器盛装玻璃安瓿。
晕:L 真晕:L :L :L
废物利用,省钱又不污染环境,一举夺得。多么好的创意呀;P 居然……唉:'(

旭日东升 发表于 2007-10-21 19:50

回复 #31 xiaolongnv 的帖子

“玻璃安瓿”无论污染与否都属医疗废物,破碎的放进锐器盒,没有破碎的放进医疗废物袋中。这样解决可以吗?

月白风清 发表于 2007-10-21 20:17

回复 #31 xiaolongnv 的帖子

我们医院的做法是:使用量少的科室直接放入锐器盒中,使用量大的科室可以将玻璃安瓿放入耐刺的纸盒中,不超过四分之三.用胶带有效封口,外罩黄色医用垃圾袋,贴上损伤性废物标识,就可以转运啦!这样做既经济又实用,可以达到监督所的要求日产日清.您单位是否可以这样做,您必须征得卫生监督报的同意欧.:P

xiaolongnv 发表于 2007-10-22 00:59

回复 #34 旭日东升 的帖子

医疗废物袋达不到耐刺破的要求,一旦刺破医疗废物袋就无法防渗漏,而且对运送人员也不安全。您说对吗?:lol

xiaolongnv 发表于 2007-10-22 01:03

回复 #35 liuxiuling 的帖子

我们也是这样做的,量少的科室安瓿直接投入利器盒。
市环保局、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卫生局等部门都默认了,可是人家是省级的呀:L ,大一级呀:Q

hzx 发表于 2007-10-22 11:14

我们医院曾用双层黄色塑料袋装玻璃安培,但还是发生过一例刺伤手, 我认为xiaolongnv 的方法是可行的,只要做到防渗漏、防刺破安全就可以了,现在也是这样做的。否则全部投入锐器盒成本太大。

huangguxy 发表于 2007-10-22 17:11

j



[ 本帖最后由 yzz 于 2007-10-22 17:25 编辑 ]

yzz 发表于 2007-10-22 17:16

回复 xiaolongnv 的帖子

请看“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卫办医发〔2005〕292号文件。我本人认为首先应明确安瓿是否属于各种玻璃中的一种,其次是认定是否被病人血液和体液等污染,再判断它应归为生活垃圾还是医疗废物(损伤性)。如果认定为损伤性医疗废物必定要放入符合法规要求的锐器盒而不是纸板箱。真如WSHH1975老师所说:“我提一个问题,如果科室中大夫或者护士喝水的玻璃杯子不小心摔碎了,产生的玻璃碎片是应该按照生活垃圾处理呢,还是作为损伤性医疗废物处理”。不管是谁来督查,应认真对待,但他们也是人不是说什么都是正确的,而按国家的法律法规肯定是正确的。

xiaolongnv 发表于 2007-10-22 17:25

回复 #40 yzz 的帖子

版主,您和huangguxy是什么关系呀?怎么一个字都不差呀?:$

xiaolongnv 发表于 2007-10-22 17:30

回复 #40 yzz 的帖子

:ffff :ffff :ffff
您的手好快呀;P 怎么跟变魔术似的: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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