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海一粟 发表于 2013-3-11 15:03

本帖最后由 沧海一粟 于 2013-3-11 18:20 编辑

肯定是卫生部合适了,就像有的网友认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是个难题,而且超过7个字注册网站ID也是个问题。不过呢,好像与所辖各局功能也不太吻合。还是卫生与健康部好像合适一些,简称“卫健部”也不拗口。

577217858 发表于 2013-3-11 15:05

还是习惯了卫生部,只是职能和管辖的范围发生了变化

SIFIC-平安是福 发表于 2013-3-11 15:09

卫生部!卫生部!!!!!

guoguo 发表于 2013-3-11 15:20

感觉国家健康部,包容的内容会更多些

小潭 发表于 2013-3-11 15:23

我选择3,取消卫生部了,咱们就选择委员会吧

wjh19622000 发表于 2013-3-11 15:27

我问同事们,大家认为卫生部!大家多认可!

杨柳飘飘 发表于 2013-3-11 15:29

叫“人口卫生部”如何?

喜欢夏天 发表于 2013-3-11 15:32

按职能和简化名称来讲,更倾向医学与人口部。

zhuangtong 发表于 2013-3-11 15:33

卫生部都已经叫习惯了。

晶星 发表于 2013-3-11 15:48

还是叫卫生部吧!计划生育委员会就藏在卫生部里别叫出来,计划生育这事摊到国际上--人权,哎~~~

雨花飞旋 发表于 2013-3-11 15:50

星火版主你好!我投票选1(卫生部),原因有:1、计生委本来是卫生部所属的一个部门,到地方也是分分合合多少次,理应归属卫生部;2、计生委除主管部分法律、法规、政策的行政部门外,业务以卫生为主;3、“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次不分,名字太长;4、也不主张“健康部”,因为健康部与卫生部不能相提并论,首先业务范围不同,健康只是卫生业务下的一个方面。

柔软的石子 发表于 2013-3-11 15:53

投票没有干预效果,呵呵~昨晚已经宣布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dyyymzl 发表于 2013-3-11 15:54

还是“卫生部”好!简单明了。卫生部包罗万象,空间很大。支持不该。

1660046405 发表于 2013-3-11 16:22

习惯卫生部这个名称,但提议是否设立为临床医护人员维权的部门。

1351542284 发表于 2013-3-11 16:31

如果不能再叫卫生部,我就选择了国家健康部,大气!

绿草芳菲 发表于 2013-3-11 16:37

习惯了,还是卫生部吧!

水晶之光6 发表于 2013-3-11 16:37

选了卫生部{:1_17:}{:1_1:}

夏日硕果 发表于 2013-3-11 17:09

习惯卫生部这个称谓,取消卫生部感觉失去归属一样,其次,觉得国家健康部尚可

感恩你 发表于 2013-3-11 17:18

我认为也是卫生部比较好,听得顺口{:1_12:}

老肯-刘川 发表于 2013-3-11 17:19

卫生部 比较概括全,能涵盖更多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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