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上清新 发表于 2011-4-2 16:50

行政部门下来检查不能走过场,要严查,这样我们才好做,否则只能落个骂名。

瞧瞧 发表于 2011-4-2 20:27

希望看到执行的具体的可行的方案,只是为何使用抗生素的微生物送检率降为>30%,我省原来是60%。

张淑敏 发表于 2011-4-2 22:08

关于抗菌药物管理卫生部出台的文还少吗,为什么遏止不住,关键是经济利益,不从源头解决,出再多的文也是没用的。

海内知己 发表于 2011-4-3 09:35

第二十九条 【控制指标】 医疗机构需按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1年版)》定期统计分析临床抗菌药物用药指标和清洁手术抗菌药物用药指标,严格控制预防性用药和门诊抗菌药物的使用。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得超过60%;门诊就诊人次使用抗菌药物处方率不超过20%;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百分率不超过30%,外科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应在术前三十分钟至两小时内给药,清洁手术用药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太好了!该管理办法不仅对住院患者、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而且对清洁手术的预防用药率及用药时限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可操作性较强,希望能尽早正式颁布!

海内知己 发表于 2011-4-3 09:56

本帖最后由 海内知己 于 2011-4-3 10:06 编辑

回复 1# icchina
“第三十一条 【细菌耐药监测】 医疗机构应当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不同应对措施。对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患者中,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得低于30%。”这个指标太低了吧?30%的指标若是针对二级医院也许还行,若对三级医院也是这种指标那就太低了。太低的指标对于医院耐药菌监测工作所起的作用可能就不是“促进”而是“促退”作用。例如,经过我们院感科几年来的不懈努力,目前我院(三级)住院患者抗感染治疗的微生物检验标本送检率平均都在90%以上(我们对临床的要求是:只要是抗感染治疗,都必须在用药前采集病原学标本送检)。可以想象,若这样的标准正式颁布下来,对临床将起到什么样的影响!胡教授,不知您的看法如何?我们的观点也许有些片面或可能不太成熟。不妥之处,请多包涵。

hmjtzyy 发表于 2011-4-3 17:02

工作狂 佩服 佩服 佩服工作狂 佩服 佩服 佩服工作狂 佩服 佩服 佩服

fengwt98 发表于 2011-4-3 18:05

已经阅读,执行起来真的很难

雪lpy 发表于 2011-4-3 19:59

临床抗菌药物用药以前就有标准,可是现在处理起来,仍是做表面文章

xyyy 发表于 2011-4-4 02:05

文件一直都有,但很难真正执行,原因何在,大家都明白.
另外,细菌室在检验科是最不赚钱的,人力和设备都不足,没有硬性规定多少床位细菌室该配备多少人,那微生物的建设也是一句空话。
不知胡教授能不能为我们呼吁,细菌室要做好,必须加强人力和政策的支持才行。

无影 发表于 2011-4-5 15:02

各家医院负责的科室为药剂、感控各不相同,互相推脱,流于形式,再加上上级主管部门监督不力。因为用药的医生由医务部门管理。所以"制度建设"中明确了日常工作由医务部门负责,而且绕过主管院长,由医疗机构负责人任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组长,医务和药学部门负责人任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副组长。太英明了!这样的管理办法可操作性强!

开心豆 发表于 2011-4-5 20:54

本帖最后由 开心豆 于 2011-4-5 20:55 编辑

我院已正式启动“抗菌药物应用综合治理”工作,历时近一年的时间,在周会上做了重点部署,还请全国知名专家讲座,准备和领导沟通,把耐药菌防控落实到位,必要时也请省内外知名专家进行全院的培训,增加力度。

蒙面人 发表于 2011-4-6 08:33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04年就颁布了,虽然经过7年时间的实践和应用,抗菌药物滥用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控制,但是还没能从根本上改变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的现状。所以我认为,国家要从源头上控制药品的规范管理、杜绝医疗机构与厂商之间的利益关系,才能真正管得了抗菌药物的使用,要不然医疗机构里的职能科室做这项工作可谓是事倍功半。

小鼠 发表于 2011-4-6 09:39

文件很好,希望尽快出台。更重要的是国家应该从源头上控制药品的规范管理.这样落实的效果会更好。

scls2008雪松 发表于 2011-4-6 10:37

胡教授您辛苦了!已经下载学习!希望国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早日实施,能推动医院感染上一个新的台阶!!

szylh 发表于 2011-4-6 14:50

只有加大监管力度才能有效的控制抗生素滥用现象,一把手重视了,效果才可能显现。

小雨231 发表于 2011-4-6 16:29

新管理办法明确了管理职责,一把手第一责任人,一大利好!胡老师辛苦了!

zhouyuanlan 发表于 2011-4-7 08:29

好是好啊!但是当今利益社会性,普遍性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

woshibate 发表于 2011-4-7 08:37

任何指标到了基层都会打折扣
要想要求严厉
指标就要定高点
处罚力度要大点

沙漠火凤凰 发表于 2011-4-7 13:57

太好了,我也赞同大家的观点,应该下力气真管,现在有了加强管理的依据,更应该管,问题是怎么管,领导的态度和决心比什么都重要,我们就是干活的

让错纯粹 发表于 2011-4-7 22:13

规范、制度一大堆,但是执行力如何呢?中国现在不缺规范,缺的是如何执行规范、如何从源头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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