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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yf2010 于 2013-2-13 08:56 编辑
peacechinacgp 发表于 2013-2-12 22:36 从我个人角度出发,可以采取 “1、对于标本进行客观描述 2、结合微生物专业人员的专业角度给出倾向性判断 ... 顶一个,想法是好的, 现实是残酷的. 现在制度并没有微生物室负责人, 检验科主任才是真正的负责人. 激进做法微生物检验工作性质已发生变化, 没有一个真正的且从事微生物工作的微生物室负责人, 激进的做法是不可能实现的. 检验科主任并不从事微生物工作,却要负责微生物室业务,安排成员工作, 可以说是外行管内行的业务操作而不单是行政, 激进的做法如何能执行..说到底就是这个制度上不受重视,恶性循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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