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斜风细雨

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不可以进入ICU工作?—多人应助

 火...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2-9-29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老师的解答,明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9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随着疫苗的注射乙肝新感染病例大幅减少,易感人群得到有效保护,然而中国人群的感染率仍在10%左右,医院也不例外,如果都有限制的话,这些人云从事什么工作,再说了只要不是严格的标准要求,我认为为了保护和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不要动辄就拿他自己都不愿意提起和接受的无奈和痛苦来刺激他们,甚至歧视他们,让他们平等的工作和生活。单位大点还好点,人数多了,也许不计较了,单位小了,这些人让各种眼光和歧视都快逼成自闭症了,特别是外出吃饭和值班共用被褥等,医学人大多这时候也不讲科学。当坐10人一桌吃饭,你可能不知道就会有一人是表抗阳性,只要做好个人免疫就没有问题,我相信这些人的自我保护和感染防控意识肯定很强,如果没有硬性规定,放心让他们去工作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9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认为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可以在ICU工作,但是新生儿科就得注意了,因为存在除了穿刺外,还要为其喂奶、沐浴等操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9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1、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不可以进入ICU工作,貌似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
2、这问题其实还可以这样质疑,乙肝病毒携带者能否在手术室工作——我们省前一轮等级评审标准明确不允许,我们为达此项标准将二位携带者全部调离手术室了。
    但与之相背的是:外科医师中也有携带者,他们在照样拿手术刀,反省——不愿院感人不作为,是上面监管有漏洞,它怎么就规定了护士不能呆,而对医师携带者置若罔闻了呢?
3、另一条持否定态度的依据在《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卫生部)》中,里面明确有几种疾病未治愈前医务人员是不能进行手术的,比如流感期,比如呼吸道疾病期,比如携带多耐菌等等,相应的携带乙丙肝病毒者也该同理。
4、从双向预防角度讲,携带者当不宜从事有血源性职业暴露风险的工作。
5、有观点是从人文角度探讨这问题的,但立论只站医务人员一边,这是有失公平的,保护我们自己是对的,但患者更需要保护。

综上所述:个人以为,即使是携带者,也因其潜在的传播隐患宜调离原岗位;我们不能因为同情心而让另一些无故的生命承担风险甚至带给他们无故的伤害;当然目前情况下,要真正落实还真有一些困难,只有伺机而动,一点点推进了。

点评

我很赞同  发表于 2012-9-29 21:2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9-29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细雨润竹老师提出的问题很值得我们去深思,去解决,虽然目前解决起来有点慢,一点点推进就是进步,这个观点我很赞赏,赞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4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乙肝病毒携带者很多,只要做好标准预防就可以了,我认为是可以从事此工作的,不必转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4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沧海一粟版主的意见,只要做好预防措施就可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4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从伦理上现如今对于乙肝携带者在择业上要求不应该歧视,但是其毕竟存在潜在传染性,由于许多医学操作都是有创的,那又怎么能够让患者放心呢,所以我认为,虽然没有规定不允许,但从病人的角度考虑还是从事别的工作为好,将心比心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2-10-4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5 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沧海一粟老师的意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5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沧海一粟的观点。医护人员的职业防护是双向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5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20楼老师的观点,什么事物都不是一概而论的,分很多种情况分别对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5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是挺迷茫的,限入到了进退两难境地。既然两对半都不给做,你就根本无法确定有无传染性,对病人要求隔离,对医护人员确无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5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严肃的法律修订都有冲突甚至矛盾的地方,因此现实情况同意叮咚老师意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5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乙肝携带者,最好还是不要从事医护行业,但是那么大的乙肝患者群体,如何安置呢,找工作的时候,虽然是明文规定不准歧视乙肝携带者群体,但是当真的遇到的时候,还是会有更多的考量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5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沧海一粟 发表于 2012-9-29 13:58
乙肝病毒携带者(AsC)是指感染了乙肝病毒(HBV),没有肝炎症状和体征,肝功能等各项检查正常,1 年内 ...

沧海老师说得对,我也是这样想的,根据乙肝的传播途径及该工作人员是否属于病毒活动期这两项考虑,如果只是普通的阳性者,不存在传染的危险,是可以在ICU工作的,另外,做好患者及个人防护,应该没有问题,其实,医务人员中乙肝病毒携带者是不在少数的,不可能都调动岗位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5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乙肝携带的人很多,限制会对工作有影响,如何处理的确是值得探讨的伦理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5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沧海一粟”版主的完整论述,让本人受益非浅,尤其是有关“2012年5月,卫生部发布《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修订说明,新《规范》准许乙肝携带者从事幼托工作,但禁留指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5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可以的,注意防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5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其实没有讨论的必要,乙肝携带者都可以从事幼托、餐饮工作,当护士有什么不可以,只要规范操作即可!本人认不要说乙肝携带者,就是大三阳的只要不在传染期都要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