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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很好的案例:(1)用循证医学的眼光去分析和辨别是否严重违反感控要求?(2)如何行使感控科的处罚权力?
我认为:“骨科一医生为病人换药未戴口罩帽子,泌尿外科一医生为病人换药未戴手套”,的确违反了我国感控的相关规定。但是,这个“违反”对于引发病人的手术切口感染,从循证医学角度看,关系有多大呢?可能更应该强调的是换药前的手卫生。戴口罩帽子,可能缺乏循证证据。当然换药的时候戴口罩和手套,对预防医务人员的血源性感染,是需要的。
对于不是严重违规的医疗操作,以沟通、指导为主。我非常赞同,你没有把处罚的通报发下去。否则,你会得罪一大批医生的!真的需要实质推动工作的时候,你会遇到麻烦的,比如消极抵制。预防手术部位感染的实质性工作,比如正确实施围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正确的备皮(去毛发)、洗必泰消毒皮肤、大手术的术中保暖、围术期的血糖控制,您医院开展了吗?这是西瓜!
落实感控工作,要避免“捡芝麻丟西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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