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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马车

上午卫生部视频会议,王羽司长最后说的两个文件,您看过么?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5-18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没通知感染管理科参加,会议精神就让他们落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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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8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家属不情愿带走,然后随便掩埋或丢弃,隐患更大,应卫生与民政有效沟通,彻底解决方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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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8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piaoliangliuliu 于 2012-5-18 10:06 编辑

在市局参加了视频会议,效果还可以,也有传输停顿的问题,昨天在全院中层例会上传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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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8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胎盘的管理确实有些疾手,很多产妇都带回埋,我们无法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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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8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没有处理婴儿遗体的条件,都是交给家属自己处理,不知道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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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8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重温文件并对照找差距,拟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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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8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院感办也被遗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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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8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下载了, 谢谢无私奉献的版主 ,我们会尽快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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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8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提醒 我们会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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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8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也没参加,不过从论坛分享了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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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8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视频会我们是主管院长去了。这两个文件还真没学习过,提醒的很好,学习后强化不规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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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8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通知的是主管院长、医务科长、药剂科长、信息科长及院感科长参加,视频的效果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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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8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中提到“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我院此方面的工作做到个人认为不够好,不知各位老师贵院是如何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院感科是参入还是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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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8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是医务科、院感科、药械科一起参加的,视频会议效果不好,听不清,主要是医务科在管理抗菌药物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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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8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年卫政法发123号文件特殊医疗废物的管理
(一)经手术取出的植入物应按医疗废物处理。如病人执意带走,劝说无效的,应由科室进行消毒处理后交给患者,同时告知患者家属其物品具有的感染危险。
(二)使用后血袋应由使用科室及时送至输血科。输血科应与使用科室做好交接记录,并将其存放于4℃冰箱内保存24小时,然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置。
(三)对于以前纳入病理性废物的妇产科引产胎体以及产妇胎盘,必须按照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的规定执行。
1、妇产科(包括门诊及住院部)引产的胎体,如患者自愿交由我院处理的,应签署《胎儿(婴儿)遗体处理知情同意书》(见附件3),并科室登记本及专职人员回收登记本上注明“胎体几具”“,并及时送太平间冷藏保存,后集中送殡仪馆火化处理。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山东省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丢弃婴儿遗体事件的通报》(卫办医政发〔2010〕60号)精神,对于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依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置。严禁将胎儿遗体、婴儿遗体按医疗废物实施处置。
2、产妇分娩后胎盘的处理原则
根据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123号)的规定: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妇产科应当及时告知产妇,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做好相应的交接记录。
依据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规定:“………手术或尸检后能辨认的人体组织、器官及死胎宜送火葬场焚烧处理”的原则要求,收归医院集中处置的胎盘,后勤部要及时送太平间冷藏保存,后集中送殡仪馆火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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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8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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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8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会议精神在今天 的院周会上进行传达,结合本院实际,强调了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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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9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是企业医院,自从属地管理后,县卫生局总是遗忘了我们,各条质控线上的会议总是忘记通知我院参加。医院分管领导也没重视这事,搞的有些事情老是和地方脱节。这次的84号文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整治又没去学习,郁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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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9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去了,我们是院感科、药剂科的管理者参加,医务科长出差。视屏和音响效果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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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9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视频会没听说,不过,有老师把两份死胎处理文件展示出来,甭管以前文件在不在,先复制下来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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