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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贾贾

[转帖] 震惊啊,医院误把活婴当死婴丢弃 四名医护人员停职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1-8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诊疗常规呢?进入产程后为什么不进待产室?为什么不抢救就宣布死亡?医生去哪里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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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8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没责任心了,医师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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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8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会出这样不该发生、也不可能发生的错误啊!!真是不可思议!这真是医务人员的责任心、 同情心、爱心的缺失啊!难怪现在医患关系紧张,医院总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次医疗过错或是事故会给医院在社会上造成很严重的不良影响,公众总是认为一切过错都是医院的,每一位医务人员应该从自身做起,认真维护医院、医务人员的形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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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8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早产男婴被医院当死婴丢弃续:主管院长被免职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08日19:57  中国新闻网  记者8日从广东省卫生厅获悉,佛山南海区红会医院“活婴当死婴处置”事件被认定为一起严重的医疗责任事件,目前医院的主管院长、医务科长已被免职,当事医生、护士已被停职,该省目前正部署全省医疗机构的加强管理和整顿工作。

  当天由广东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主持召开该次专门会议,是为了吸取佛山南海区红会医院事件教训,并部署广东全省医疗机构加强管理和整顿工作,改进医疗服务,规范医疗行为。

  会议上通报了广东佛山南海区红会医院“活婴当死婴处置”事件的经过和处理情况,目前,新生儿已转入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治疗,生命体征稳定。

  广东省卫生厅认为,南海区红会医院发生的这起事件,是一起管理失职、责任心缺失、严重违反医疗诊疗常规和相关工作制度的责任事件;事件暴露出部分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制度不落实,个别医务人员责任心缺失、素质低下。

  广东省卫生厅要求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从该事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刻反思,充分认清当前医疗管理的严峻形势,全面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整顿,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重构和谐医患关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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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有没有想过,她为什么会犯这种错误?是她愿意的吗?还是有其他原因,刚看到昨天的一个美国的报道,人家出事情后不是直接指责当事人,而是先调查为什么她会犯这种低级错误,从工作任务、家庭等等各方面了解后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毕竟谁都不会主动、故意去犯这种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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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记者任珊珊 通讯员粤卫信)南海红会医院“活婴当死婴处置”事件挑动公众神经。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以及副省长雷于蓝分别作出批示。昨天下午,省卫生厅召开“加强医疗管理,确保医疗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全省医疗机构管理和整顿工作。省政协副主席、卫生厅厅长姚志彬在会上直斥南海红会医院事件“性质恶劣”,对此“震惊和痛心”。

婴儿如有后遗症 医院需担责

会议通报了南海区红会医院“活婴当死婴处置”事件的经过和处理情况,认为属于严重的医疗责任事件。据佛山市卫生局副局长谭光明介绍,目前医院主管院长、医务科长已被免职,当事的三名医生、护士已被停职,新生儿则转入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治疗,生命体征稳定。

“孩子被诊断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这与弃婴事件无关,但如果孩子今后出现与该事件相关联的疾病,医院要承担责任,并进行赔偿。”谭光明表示,卫生行政部门的调查已接近尾声,近期将公布评估结果。佛山已成立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机制,届时将由第三方调解介入,对家属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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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医疗这个行业,什么时候都得提高警惕,绝不能疏忽大意,否则会出大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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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zhangfh(星火) 发表于 2011-11-9 08:57
(记者任珊珊 通讯员粤卫信)南海红会医院“活婴当死婴处置”事件挑动公众神经。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

主管院长和医务科长免职那是咎由自取,谁让他们不作为?
但院长呢,现在的医院那个不是院长说了算,尤其人事任免,难道作为医院霸主的院长就能够逍遥法外吗?
由此可见时下官官相护之风还是甚嚣尘上的,如果不罢免几个这样的用人无慧的院长,任人唯贤的传统美德恐怕永远是纸上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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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难以想象,为什么会出这样的事情{:4_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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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会犯这种错误,只能说明该院管理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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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会犯这种错误,只能说明该院管理混乱,是不是该整顿整顿了。首先从院领导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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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都无语了,太不应该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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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出了这种事情,真的难为情。如情况属实,严肃处理是必须的,否则不好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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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0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人类进步与道德文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以“救死扶伤、悬壶济世”为己任的白衣天使,居然会职业疏忽到这等地步,这显示出他们对生命是何等冷漠。不断听到医患纠纷的负面报道,不断听闻医者抱怨求解医患困局之声,在这种冷漠面前,医者还有底气抱怨吗?只因责任心的缺失,险些让一个刚降人世间的孩子殒命,医者对生命冷漠至此,患者又怎能放心得下!医患和谐又将沿何种路径去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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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0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沧海一粟 发表于 2011-11-7 16:30
光免职有什么用,要处理。

不排除免职当处理的可能啊。我还怀疑是引产下来而活着孩子呢。不好意思啊,几天没上论坛回贴晚了,请原谅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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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1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震惊!当事人太自以为事,想当然了!
“婴儿必须由医生接生,护士包括了助产师,也必须在医生在场时协助生产,护士不能接生。”有这规定吗?我们医院都是助产士接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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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1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不该发生的低级错误。问题的根结在哪里?值得很好的讨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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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4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责任心和技术水平的欠缺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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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通报医院将活婴当死婴丢弃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03日02:09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 张然)昨天,卫生部办公厅就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红十字会医院“活婴当死婴处置”事件进行全国通报。通报称,“活婴当死婴处置”事件,暴露出该院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和医务人员行为规范方面存在较大问题。对此,卫生部要求全国各有关部门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分析、总结辖区内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等案例,针对重点环节和问题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医疗安全专项检查。

  通报公开了事件经过调查结果。根据广东省卫生厅调查,孕妇刘某于今年10月23日收入南海红会医院。10月25日凌晨5时许,产妇在产前区急产,护士告知产妇新生儿无生命体征,为死婴,即将婴儿与胎盘移放至处置室。20分钟后,家属要求查看婴儿,护士发现婴儿存在生命体征。事件发生后,南海红会医院未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目前,南海红会医院主管院长及医务科科长已被免职,妇产科主任等4名当事医务人员已被停职;新生儿已转入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治疗,生命体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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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南海红会医院活婴当死婴续:主管院长被免职  
2011年12月03日 09:16:12  
来源: 广州日报  
新华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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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处理情况:该院主管院长及医务科科长已被免职,妇产科主任等4名当事医务人员已被停职;新生儿已转入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治疗,生命体征稳定。

  据新华社电 卫生部2日公布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红十字会医院“活婴当死婴处置”事件处理情况。该院主管院长及医务科科长已被免职,妇产科主任等4名当事医务人员已被停职;新生儿已转入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治疗,生命体征稳定。

  卫生部在事件通报中指出,南海红会医院发生的这起严重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暴露出该院存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医疗安全核心制度落实不到位,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规范执行不严格,医务人员责任心缺失等严重问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从这起事件中认真汲取深刻教训,并引以为戒,切实做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大医疗隐患排查力度,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努力营造“以病人为中心”的医疗安全文化氛围。

  卫生部强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注重对患者的人文关怀,健全医患沟通制度,完善医患沟通内容,提高医务人员沟通水平;医务人员应及时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患者病情、预后、诊疗方案、疾病风险等内容;要按照《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做好投诉管理工作,实行“首诉负责制”,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统一接受、处理患者投诉,对患者投诉进行热情接待、认真调查、妥善处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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