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贾贾

[转帖] 震惊啊,医院误把活婴当死婴丢弃 四名医护人员停职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1-4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震惊。我认为,不管外界环境如何不好?我们医务人员应尽责,履行规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4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责任心,错误犯得太低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4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医护人员误弃早产儿被停职

佛山市南海红十字会医院发生荒唐一幕,新生儿被扔约20分钟后家属发现还能动。
生死时刻
10月23日
刘冬梅住进南海区红十字会医院
26日凌晨
03:00
刘冬梅腹痛出血
05:10
值班医生赶到病房发现刘冬梅已临产
05:17
婴儿在病房出生。护士称是女婴,已死亡,随即将其装进塑料袋扔进处置室厕所
05:40
约20分钟后,婴儿姑姑赶到,打开塑料袋查看,发现孩子还能动
10月26日清晨,孕妇刘冬梅在佛山市南海区红十字会医院诞下一婴儿。护士告知是女婴,已死亡,随即将婴儿装进塑料袋、扔进厕所。约20分钟后,亲属赶到查看发现,“死婴”未死,仍在蠕动,且是一名男婴。昨日,南海区卫生局召开通报会宣布,已对涉事的4位医护人员作出停职处理、接受调查的决定。记者深入采访当事人,还原这起新生婴儿“被死亡”的离奇事件。
10月23日,23岁的刘冬梅住进南海区红十字会医院妇产科609号房21床。刘冬梅夫妇是江西吉安市安福县人,亲友多在罗村一家工厂里打工。
孩子出生后没有哭声
刘冬梅回忆说,26日凌晨3时许,她腹痛难忍,就喊醒了陪床的丈夫王海章查看,“下面流了不少血,是不是羊水破了?”她的主治医生不在,值班的是医生曹晓峰。在曹医生要求下,刘冬梅强撑着走到病房斜对面的处置室,“站在那里,曹医生帮我检查。”
返回病房后,4时许,刘冬梅再次疼痛难忍。王海章呼叫医生,被告知“已经检查完了”。
5时10分许,曹医生再次赶来病房,发现刘冬梅已临产。“医生说来不及了,用白布帘把我围住,医生和老公很快出去了,只留两个护士。后来我就感觉婴儿的脑袋伸出来了。”孩子很快生了出来,刘冬梅说,隐约听到护士说“这样生出来的孩子是不行的”。王海章很快进来,他看了下手机,孩子出生时间是5时17分。奇怪的是,躺在床上的孩子没有哭声。
活婴被判“死”扔进厕所
在王海章注视下,护士将婴儿放进一个黄色塑料袋里,径直拎进对面的处置室。王海章傻了眼,因为护士告诉他“孩子没了”、“是女孩”。此时妻子已被推进处置室,王海章头脑空白,只好打电话告知住在附近的姐姐王和平。
王和平赶到医院后,看到弟弟呆呆地站在处置室门口痛哭。看弟媳无大碍,王和平追问护士孩子在哪里、是男是女,“护士告诉我,是女孩,已经死了。”护士带王和平走进处置室厕所。“塑料袋就在厕所角落,袋子上打了个结,一打开,孩子嘴里吐着白沫,手、肚子都能动。”
随后,王家人用手机拍下以下一幕:女护士蹲在厕所门口为婴儿擦拭、按胸口,婴儿身上满是鲜血和脏物。一名身穿白大褂的医生蹲下观察,后离开。其间夹杂小孩轻微哭声,王和平大喊“这么大的正规医院,怎么搞出这样的事情来?哪有这么对待小孩的?”
医护人员随后紧急清理婴儿口鼻污物。让王家人惊异的是,婴儿明显是个男孩,而非医护人员此前两次强调的“女孩”。这个1.9公斤重的男婴,在被放入打结的塑料袋数十分钟后,被转入7楼监护室的保温箱,顽强地活着。
家属:不信任医院要转院治疗
医院:是个人行为可自行出院
事发8天以来,王海章和家人天天到医院讨说法,均无功而返。昨日9时许,七八名亲友来到医院门诊大厅,播放在厕所发现婴儿的视频。院方报警,很快有警员到场处置。
在众多媒体记者见证下,南海区红十字会医院召开医患沟通会。
“我们最关心的是孩子的健康。现在我们对医院不再信任,要求转院继续检查治疗。”王海章的姐夫熊先生作为代表出面交涉。对此,院方表示,出院检查是个人行为,家属现在就可办理出院手续自行出院。这激起了家属的愤怒。
面对家属连珠炮式的提问,该院医政科科长黄利川表示:“家属的意见我不能马上答复,要等各级政府部门协商后才能书面答复。家属曾提出30万元赔偿,但赔偿一定要有依据。”
家属们表示,现在唯一的要求就是孩子健康。对于“30万元赔偿”,熊先生说:“11月2日晚医院说可以赔钱给我们,要求我们提数额。我想试一下她什么反应,随口说30万。她说不行,可以把小孩医疗费免掉,再补偿8000元。”
昨晚,记者从家属处获悉,他们要求将小孩转至佛山市妇幼保健院,已得到红会医院准许。
事发一周医院竟一直未向卫生部门报告
昨日,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就此事件召开通报会,该局常务副局长潘永桐在通报初步调查结果时说:孕妇刘冬梅停经32周,有下腹胀痛、阴道流血等症状,于10月23日入院, 10月26日孕妇急产,未来得及转入产房,在病房紧急孕出胎儿,当时婴儿无呼吸、无哭声,全身青紫。接产护士没有按规定向医生汇报情况,就判断为死婴,告知家属情况后即把婴儿与胎盘移放处置室。
据通报,大约经过20分钟后,家属要求查看婴儿,发现婴儿会动,随即送ICU病房救治。目前,早产儿情况良好。该局称,从初步掌握的情况看,当事医务人员存在违反相关诊疗规范及工作制度的问题,至于是否存在责任心缺失有待进一步查证。
潘永桐表示,对此事件,作为卫生行政部门,他们“深感震惊”。而更令记者们震惊的是,事发后已过去一周,医院方面竟一直未将此事上报,作为主管部门的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直到昨日上午才知情。
产科主任和当班医生护士停职接受调查
在通报会现场,记者围绕事件过程中的诸多疑点细节向潘永桐提问,但得到的回答多是“需要进一步调查”或是“有待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专家评估后再作处理”。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表示,目前已成立调查组全力查清原因,并会依据《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相关规定,对涉事医务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潘永桐透露,事件发生后,该局已责令医院对相关人员作出停职处理,接受调查,其中包括产科主任、当班医生、护士,共计4人。“媒体可以公布这4人的名单。”潘永桐表态。
会后,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公布了这4人名单,他们分别是:妇产科主任李景玲,医生曹晓峰,护士薛凤兰,助理护士麻桂棉。
4大追问Q&A
护士凭什么确定婴儿已死?
据产妇刘冬梅回忆,她生下孩子后,护士只是看了一眼就把孩子放在床上,“并未仔细查看”;孩子生下两三分钟后,即被装进塑料袋扔到厕所。“护士是怎么确认我的孩子死了的?我没看到她们使用仪器检查,那凭的是经验还是感觉?”王海章对此非常愤慨。
昨日,南海红会医院对此回应,判断新生儿有无生命体征,凭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主观上,就是孩子无哭声;客观上,我们确实疏忽了,愿意承担相应责任。”但同时强调,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要看医疗或司法鉴定结果。
过程存在多少违规操作?
事件过程中究竟存在多少违规环节呢?按照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的说法,正常分娩必须在产房内。该事件中,护士没按规定向医生汇报就判断婴儿死亡,并将婴儿与胎盘移放至处置室。该局认为,这是一个“违反操作、不正规的孕妇急产”。
婴儿未被发现活着会怎样?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表示,南海已组织新生儿科专家为当事婴儿会诊,目前情况良好。潘永桐说,由于该婴儿是早产儿,各项身体机能都不健全,但目前专家对婴儿评分很高。有记者提出质疑:“假设这名婴儿最终没有被发现活着,那结果会是怎样?”
潘永桐说,如果这名婴儿没有被发现活着,死亡后将被送至殡仪馆火化。会后,他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坦言,这起事件,院方肯定存在不可推卸的过错,除了责任心不强、医疗水平差等方面的原因,他认为“医德”缺失也是原因之一。据其透露,待事件调查结束后,该局将会就南海红会医院这次教训进行通报批评,目前已责令医院致歉。

点评

典型的医疗事故,触目惊心!  发表于 2011-11-4 15:40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4 收起 理由
沧海一粟 + 4 警钟长鸣!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4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6453B109E4B568EDC2C6FD5040489F40.jpg
紧急处置时,家属发现婴儿是男婴而非护士所称的女婴。随后,婴儿被转入7楼监护室的保温箱,目前情况良好。

医护人员随即在厕所门口为婴儿擦拭鲜血和脏物、按压胸口。家属用手机拍下了当时的场景。

4C926647F319128EB0A00451C079AA6C.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4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荒唐之极、草菅人命!这样的医护人员应该吊销其执业资格。仅被停职,太便宜她们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4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沧海版主的意见,我看了这个消息先是惊讶,接着就是气愤加愤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4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xydyfywangpeng 发表于 2011-11-4 15:45
支持沧海版主的意见,我看了这个消息先是惊讶,接着就是气愤加愤慨

目前已成立调查组全力查清原因,并会依据《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相关规定,对涉事医务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咱们拭目以待吧!看看究竟如何严肃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4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生是特殊的职业,来不得半点马虎,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4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草菅人命!还有没有医德?当今社会医患关系搞得这么紧张,真是由于这些害群之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4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无语,这样的同行,让我们自己都感到气愤,更别提家属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4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深感震惊!不论有什么原因发生这样草菅人命的事,都是不能原谅的,我们看看会是个怎样的“严肃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4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沧海一粟 于 2011-11-4 20:04 编辑

在厕所的一目,给人的感觉是苦涩的。
1011171[1].jpg

点评

可怜而顽强的小生命。  发表于 2011-11-4 20:0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4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州日报:敬畏生命应是医德的底线

10月26日,刘冬梅在佛山一家医院早产生下一名婴儿,护士告知家属是女婴且已死亡,并将婴儿装进塑料袋丢进厕所。随后赶到的亲属发现婴儿还在动,并且是男婴。事后医院相关负责人承认当事医生未使用仪器检测,只根据经验判断。目前,相关责任人已被停职。

  悲剧从不照顾演员的感受,总是按自己的逻辑演进。医患关系剑拔弩张,已经泛化为全民焦虑,佛山活儿当死婴事件以极端残酷的方式,再度撕开医德裂口,飞溅淋漓的鲜血。

  值班曹姓医生并未参与给孕妇刘冬梅接生,而是让两名护士处理;明明是男婴,护士却告诉家属是女婴;没有经过严格的技术诊断,凭肉眼就判定婴儿的生命状态;将“死婴”胡乱塞进袋子,像垃圾一样丢弃在厕所……一步错,步步错,莫非人类已经无法阻止医德滑坡?医院、医生总在抱怨患者不信任,试问如此医德,焉能叫人信任?

  表面看,医务工作者责任缺失、医疗规程不被遵守是这起事件的直接原因,而根子还在于对生命缺乏最基本的敬畏。别的都不说,即使该婴儿不幸夭折,就可以胡乱塞进袋子,像普通医疗垃圾一样随便丢到厕所里吗?孩子是母亲的心头肉,十月怀胎寄寓了亲人多少情愫,即使婴儿没能睁开眼看母亲一眼,毕竟作为生命形式存在过,而不是垃圾,应该得到最基本的尊重。

  2003年,英国一位早产病婴的去留曾引起社会热议。一位名为夏洛特的早产3个月的婴儿,出生时体重仅有450克。自出生之日起,夏洛特就一直在医院靠输氧维持生命,且数次呼吸停止被抢救过来。医生们都认为即使她能够活下来,面对她的也是“极其残酷的生活”。医生们向英最高法院提出请求,如果夏洛特再次停止呼吸(请注意这个前提),他们可以放弃救治她。最高法院允许医生请求,但提出“让她在其至爱之人温柔的体贴中走完人生旅途”……一位连自主呼吸都不会的早产儿生死,最后要最高法院调停,说明了什么?

  人类之所以高贵,亦在此。懂得敬畏生命,才有不忍之心、怜悯之心、恻隐之心,才拥有了尊严的前提,才有资格成为万物之灵长。因此,敬畏生命亦因此成为社会的底线伦理。当一个社会,到连生命都不敬畏,还有什么值得尊重?道德、伦理、财产、契约、诚信……算什么?

  医生不敬畏生命,才敢把没钱的患者赶出医院,任其自生自灭;司法不敬畏生命,才有那么多的“××死”;商人不敬畏生命,才会生产出那么多连自己也不敢吃的“毒食品”;司机不敬重生命,撞伤不如撞死,宁愿倒车反复碾压也要把受害者弄死为止;社会不敬重生命,2岁小女孩子被车子碾得血肉模糊,十几位路人皆掩面而过……

  医德、伦理底线一再被拉低,不管是阶段性抑或制度性,我们必须要有正视、反省的勇气。公开“病情”,集体“会诊”,询求医治的方案,重振人心世态,再也不能让社会道德置于“光滑的斜面”,一直滑下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4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没有责任心了,草菅人命,开除公职一点都不过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4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会犯这种错误,只能说明该院管理混乱,接生应该是助产士,监别是否死亡应该是医生,怎么护士说了算,也太可笑了吧,医患关系紧张与些人有很大关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4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二进制 于 2011-11-4 21:04 编辑

寒心悲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4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管理太混乱了   太没责任心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4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是怎么了?越怕出事,还越出事。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4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造成这些事情的原因,主要是医院管理松懈、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4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患者以生命相托,我们怎敢懈怠。
我们扪心自问,我们敢将自己的生命托付给这样的医院吗?简直让人难以置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