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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红宝石

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是不是医疗废物?(20楼有文件说明)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6-5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yryygk 发表于 2012-6-5 23:47
好吧,可回收医院废物总行了吧

哈哈,一起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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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各位老师踊跃参与,谢谢您们宝贵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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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一直是按生活垃圾处理的  当然前提是不被血液体液所污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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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手学习 发表于 2012-6-6 08:06
我们一直是按生活垃圾处理的  当然前提是不被血液体液所污染的

我想,你们一定是卖的,只要把医疗废物分清楚,可以回收利用,但不可以用于原用途和食品卫生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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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也是按照要求执行的,未被污染的输液袋按生活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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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有文件规定的,属于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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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论坛已经有过多次讨论,你可以通过搜索功能查看以前的讨论。输液瓶(袋)按照生活垃圾处理,但不得用于原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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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办医发〔2005〕2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针对各地在医疗废物分类中存在的理解方面的差异,现对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二、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共同学习,加深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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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wxmsl 发表于 2012-6-6 08:08
我想,你们一定是卖的,只要把医疗废物分清楚,可以回收利用,但不可以用于原用途和食品卫生行业。

不是  我们虽然把它纳为生活垃圾  但是一样有医疗垃圾处置中心集中处理  就是防止保洁人员把它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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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黑龙江省有新的规定,各种输液瓶均属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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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xmsl 于 2012-6-6 10:57 编辑
一缕阳光903 发表于 2012-6-6 10:16
黑龙江省有新的规定,各种输液瓶均属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处理。


黑龙江可以擅自改国家法规吗?那就变黑龙江特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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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按规定不是医疗垃圾,应由有资质的公司回收,不用于原用途。但是我们医院也没有找到有资质的公司回收,只好由科室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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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临床科室自行咋处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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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专门为此发过文,明确输液瓶(袋)可以不作为医疗废物管理,既然如此,至于如何处理,不属于我们管理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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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8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首先制定管理规范,要求一律不准私自处理,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收集,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因不属于医疗废物,医院交由的单位要收取一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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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3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县上没有具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医废处置中心又不收,输液瓶很多又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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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2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属于医疗废物,也就不用我们院感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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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2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为此专门发过文,明确输液瓶(袋)可以不作为医疗废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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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4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输液瓶(袋)可以不作为医疗废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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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9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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