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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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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医院将抗菌素专项整治活动放到院感科,您同意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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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雪莲W
:
2025年1月份优秀主题贴
02-17 16:11
高山雪莲W
:
2025年1月份优秀回帖
02-17 16:10
系统消息:
AI工具试用丨“斯斯”陪你做感控,有问必答!(赚金币啦)
#AI工具#
01-07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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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5:55
小小牧童
:
竟然才知道,SIFIC论坛可以一键搜索【知名专家】的授课笔记资源啦!
#SIFIC感染科普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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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昊爱无限
如果医院将抗菌素专项整治活动放到院感科,您同意吗?
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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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海入水
滴海入水
当前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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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
发表于 2011-7-19 0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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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赞同老师们的意见,不能放在院感科:一是专业知识有限,二是精力也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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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水伊人12
秋水伊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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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发表于 2011-7-19 0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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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同意。原因除版主说的几点以外,还有一点就是:卫生部抗菌素合理应用培训,医政司领导解释说,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二级以上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和临床微生物室,配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感染性疾病科不是院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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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shu600708
yanshu6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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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发表于 2011-7-19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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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昊love无限 于 2011-7-19 09:41 编辑
表明态度:不同意放在院感科,理由
我院感控科是由3名护士组成,对药的专业掌握的不如临床医生和药师,说服力差。但是我们可以参与做一些力所能及(利索能及)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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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天蓝
天天,天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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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8
发表于 2011-7-19 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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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选择3不同意。因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重头在医务科、药械科,感染科只是参与,参与调查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从这几天我们医院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院领导的安排部署中看到,我院药械科是牵头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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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宛名驹
大宛名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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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3
发表于 2011-7-19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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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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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
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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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
发表于 2011-7-19 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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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同意,因为卫生部有明确规定医务科牵头,只要我们积极配合,把自己该做的事情做好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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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豆豆
毛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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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6
发表于 2011-7-19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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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昊love无限
我想如果医院把这项工作放到院感科,估计有两种可能:
1、院感科在医院的地位很不一般,领导放心把这项工作交给院感科做。
2、医院很不把这项工作当回事,姑且放在院感科走走形式。
但愿是第一种情况。这样即便让院感科做,做了也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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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mclihaiyun
scmclihai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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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
发表于 2011-7-19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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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版主的观点。我们医院也明确是医务科主管,药剂科协助,感控办参与。这项工作的难度非常大,如果要做好这项工作,主要是院领导重视,科主任配合,临床医师观念转变,才有希望做好,否则是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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妍妍
妍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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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6
发表于 2011-7-19 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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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选了不同意,但是事情往往事与愿违,我们医院就是院感科在管,这是主管领导的意思。而我们的主任也愿意接了,那我们做手下的也没办法,只能跟着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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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o
t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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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72
发表于 2011-7-19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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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同意,但会积极配合,因为医务科、药剂科、院感科各自有自己的职能;
2、理由:在其位,谋其政,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3.没必要去主动牵头这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能量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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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zhe200888
yezhe20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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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发表于 2011-7-19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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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同意的,因为
1、医院感染管办法中对于我们职责有明确要求:参与抗菌素管理。
2、医院有药事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难道没有合理用药管理吗?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都是谁?办公室设在哪?
3、如果说抗菌素管理,我认为一个是源头,即药品采购,一个是环节,即临床医生下医嘱,试问,这两个部分,哪一个我们是管理主体,难道说某种药物是否采购,医院会让我们做最后拍板决定吗,我们充其量是参与。
4、专业知识有限,和临床药师相比,和从事多年的临床医生相比,用药知识,谁更专业?我认为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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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爱无限
昊爱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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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84
楼主
|
发表于 2011-7-19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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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毛豆豆
所以说,领导的意图是什么,很重要。我反正觉得,如果领导真是下决心整治的话,一定会责成医务科、药剂科出面的。他们能党领导,难道真不知道这些科室各自 的职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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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子
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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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2
发表于 2011-7-19 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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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昊love无限
很能理解你的心情,在平时的工作中,感染科没有实权,但管的事情又多、又复杂,怎么还能让我们牵头管理抗菌药物呢,接下来了没做好又是怪我们一头的包,真的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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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栖竹径
云栖竹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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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
发表于 2011-7-19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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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点点 于 2011-7-19 13:47 编辑
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职责(参与)和我们院感科目前人员结构的现状,由院感科牵头确实不妥。但现在本人还是很纠结,我是药事委员会人员,是(医院抗菌药物管理组织)副组长(
组长
是院长)。请教各位该咋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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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才
鬼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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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5
发表于 2011-7-19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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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细雨润竹
赞同你的观点,但我们科室是承接了这项任务,因为我们主任是药学专业出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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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听潮
临海听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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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29
发表于 2011-7-19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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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昊love无限
不同意!但会积极配合。因为卫生部新规范已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行政管理:医务科,业务管理:药剂科,院感科只是参与,为什么院感科还要越疽代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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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点点
小点点
当前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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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9
发表于 2011-7-19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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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昊love无限
首先亮明观点----不同意,其次卫生部有明确规定属---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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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点点
小点点
当前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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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9
发表于 2011-7-19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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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云栖竹径
以后帖子上有错别字需要更改,可以直接点击你贴子下面的“编辑”功能进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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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gyl
kgyl
当前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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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2
发表于 2011-7-19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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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细雨润竹老师
您的理由真是太精辟了,依据也很充分,非常赞同您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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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开心就好
cg开心就好
当前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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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1
发表于 2011-7-19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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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但会积极配合,因为医务科、药剂科、院感科各自有自己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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