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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日前发出通知,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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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YGB
卫生部日前发出通知,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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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雨润竹
细雨润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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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9
发表于 2010-8-30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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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57YGB
可以借鉴山东省死婴遗体处理办法实施:
该办法指出,病死婴幼儿遗体应当由其监护人妥善处理。委托医疗卫生机构处理遗体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双方签署《病死婴幼儿遗体委托处理协议书》后,由医疗卫生机构通知同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安排专用车辆将病死婴幼儿遗体就近运到殡仪馆火化处理。病死婴幼儿遗体处理由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病死婴幼儿姓名、性别、出生及死亡日期等相关信息,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对于查不到监护人的病死婴幼儿或监护人无经济负担能力的病死婴幼儿,其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纳入各级政府财政支付的范围,即坚持公共财政埋单的原则,以防范私自对病死婴幼儿遗体进行不当处置行为的发生,强化政府公共管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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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敏
张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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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8
发表于 2010-8-30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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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5#专家意见,只要不纳入医疗废物管理,院感科就不需要再管这件事了,关于收费项目与我们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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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上清新
陌上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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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
发表于 2010-8-30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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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5#专家意见,只要不属于医疗废物管理,院感科就不要再管这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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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鞭影
龙文鞭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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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0
发表于 2010-8-30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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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死婴幼儿遗体处理由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病死婴幼儿姓名、性别、出生及死亡日期等相关信息,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对于查不到监护人的病死婴幼儿或监护人无经济负担能力的病死婴幼儿,其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纳入各级政府财政支付的范围.
是政府公共管理的责任.与院感没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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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ujialan
niujia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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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4
发表于 2010-8-30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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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病死婴幼儿遗体处置工作。”是什么意思? 处理病死婴幼儿遗体不能收取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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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hui
chen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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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
发表于 2010-8-30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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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只要不按医疗废物管理院感科就不必介入了,该轻松的就要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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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海一粟
沧海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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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5
发表于 2010-8-30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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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昊love无限
你提醒别人也许别人还会引起误会呢!当然,你提醒也没关系,建议文件你就不要转发了,那是办公室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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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爱无限
昊爱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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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74
发表于 2010-8-30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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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沧海一粟
姜还是老的辣!向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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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丽幽妙
清丽幽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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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5
发表于 2010-8-30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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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感染性垃圾都是由火化场烧,死婴遗体另外登记交火化场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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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花开
茉莉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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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3
发表于 2010-8-31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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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沧海一粟
沧海老师,我们都没有收到类似的通知啊!我在网上搜索了,只是找到相关的新闻报道,我们医院病死的婴幼儿遗体一般是家属自行处置的,引产的胎体6个月的胎体咋办捏!也是殡仪馆火花吗?卫生部应该有相应的文件下来,怎么和殡仪馆协商?不是医疗废弃物,但是交接的时候我们也要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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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梅
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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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6
发表于 2010-8-31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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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多年实行此规定,只是家属会问为何要我们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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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霉素
青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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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9
发表于 2010-8-31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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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老朽
(一)依法妥善处置,实施责任追究。医疗机构必须将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依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置。严禁将胎儿遗体、婴儿遗体按医疗废物实施处置。根据《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严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从事患者尸体买卖和各种营利性活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违反规定的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要进行严肃查处。
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 ... 94/201004/468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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柠檬草精灵
柠檬草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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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7
发表于 2010-8-31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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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5#专家意见,只要不纳入医疗废物管理,院感科就不需要再管这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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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海一粟
沧海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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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5
发表于 2010-8-31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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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昊love无限
呵呵,不是老的辣,而是不要干涉别人的权力范围的事情,否则,就吃力不讨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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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海一粟
沧海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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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5
发表于 2010-8-31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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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茉莉花开
不是说过了吗?不是我们的事情,我们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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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爱无限
昊爱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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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74
发表于 2010-8-31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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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沧海一粟
可问题是办公室不转发文件(压根不知道,没有接到纸质文件),也没有人关注此规定,我们又不收引产成型胎儿遗体,那让科室怎么办?总得有人牵头负责把这部分业务从院感科转移到其他部门吧?谁主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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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海一粟
沧海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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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5
发表于 2010-9-1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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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昊love无限
你可以把这个问题向分管院长反映,请他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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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土豆
小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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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6
发表于 2010-9-2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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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沧海一粟
同意您的观点!院感该做的事情已经够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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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渊观鱼
临渊观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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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发表于 2010-9-2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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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还为此事困扰,不知如何处理!!
感谢“沧海一粟”老师提醒,现在心情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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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飞
徐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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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9
发表于 2010-9-2 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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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早就是按照遗体处理,医院有专门的谈话签字单,让家属签字,然后送殡仪馆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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