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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柳莹依

侵权责任法实施,院感同行准备好了吗?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7-5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标准,对二级医院来说,要求确实象天上的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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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5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的院长还没有意识到这点,至今未进行全面的培训工作,先学习了,明天提醒院长赶快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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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5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上的月亮。。。。。很美,很遥远.........仰望啊{:1_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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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6 07:48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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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6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感染是否说是医院过错,要看具体事情吧,完全不算的话,医务人员责任心要打折扣,算的话,确实也带来很大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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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6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大家的言论很有启发,我们更应该鞠躬尽瘁地为临床一线服务,苦口婆心地进行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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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6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患者复印病历时病案首页是允许复印的,而且病案首页会有“是否发生医院感染”一项内容,我们医院对于此项的填写一直是暧昧的态度,实际发生了,在首页你不填也就不填了,主要是怕患者复印病历时抓住这一条做文章,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难啊!(那也不能填,否则嘿嘿!!!麻烦无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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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6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部法律详细教授了患者如何成为医生的敌人,首先对了医患关系,以后很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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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6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对立了医患关系,以后很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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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6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与胡教授观点一致。我的感觉是院感的春天来了。我做院感这么多年,以前,老大是为应付检查来加人加设备,今天是为病人来考虑问题。现在我要去述6月份总结7月份打算,我会结合这部法律,想好要说什么:“持续质量改进啊!”改那些我像“传教士那样”对上对下不知说了多少遍的东西,乘机“一网打尽”。
   再说,院感官司已打过2个!不是坏事,医生更重视院感!过程比结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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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6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看了柳版和同道们的留言,很是受启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和临床医生们一起共同规范医院感染病例的传报与书写,不要惹出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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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6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医务科科教科也已组织培训,但是效果不理想,再次学习了,感谢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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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6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感染不一定都是医院过错,医院感染在医院是不可避免,我们所做的,就是要把医院感染降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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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6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与10楼有同感,我们院感办至今没有见到相关的书,有些人认为与院感无关,不光此一方面,就觉得院感是可有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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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6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医生可能会有这种想法,所以我们会与他们说明医院感染在医院是不可避免,有了感染末及时上报才会扣他们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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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6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太好了,总结的到位,律师的8条要临床的医生和护士牢记于心。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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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6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我在参加院长查房时也提到了侵权责任法,希望医生能认真学习,在侵权责任法中提到:医院感染如果是外源性感染且为医护人员的因素所致,应该属于医院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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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6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4# monkeywdl
这位老师好像还比较乐观了,能不能把你的亲身经历拿来让我们大家学习一下,也好让我们提前感受一下那种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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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6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8# 宠儿

我小心翼翼滴说:“是不是我们院感人觉得自己很重要,其实大家不觉得我们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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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6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在首页我们还是要“理直气壮”的如实写下是否院感项,怕什么呢?医院感染并不等于是医院造成的感染。我院仍然是这样写的,另外还告诉大家,我院报院感多年来都是在临时医嘱上写“报医院感染卡”的。有的事情我们要警惕,要做好,但也不必要草木皆兵。我相信通过用通俗易懂的话解释,有理还是行得通的。只是建议如果通过卫生行政部门红头文件下发的部门规章一定是让医院稍努力就能做到的,千万不要有出个规章想用10年的想法,应该不断改进不断完善。可以有2010年版,过1-2年修改后又出2011或2012年版,这样是不是更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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