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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浙江胡

[原创] 欢迎对《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修订提出具体意见!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31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究竟哪些内容应该列入其中?目的和意义是什么?粗略看来,其中很多条款都已经有详细的、更专业的标准、规范等,再在这个标准里面粗略列举一番有必要吗?看到仍然对医院的各类环境进行分类并制订了相应的卫生学标准,其依据是什么?会达到什么效果?会不会再次掀起大范围环境微生物学采样?国外究竟是如何规范这部分工作的?说实话,我真怕它不能促进反而阻碍我们的工作,我想这点是所有人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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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31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楚版就是楚版,说得很深刻!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意义我想就是大家评价医院消毒质量的依据和标准。
是否需要把其他已有的标准要求列入,我也征求了卫生部标准管理部门的意见,他们的意见还是放在一起比较好,因为有些标准不是卫生部制定的(我也不理解其中的意思)。
对分类环境的卫生学指标要求,我也不想这样分类写,但标准管理部门说标准修订改动不能太多,医院也有人认为需要这样分类比较好,有点无奈。
至于分类环境的卫生要求是否会掀起大范围的环境微生物采样,我想楚版的担心是过度的!一来现在也有这样的标准在实施;二来我的理解,标准要这样规定,是用来检验医院平时消毒工作是否落实到位的评价指标,如果检测发现达不到指标要求,就说明我们要改进现有的消毒方法,是频度不够?还是方法有问题?这才是标准真正的目的所在;(现在医院很多环境、物体消毒是有问题的,特别是新生儿室和ICU污染很厉害的,但我们往往检测不合格就扣钱,不分析不合格的原因,这需要我们重视!)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出台绝对不会让院感工作者整天去忙于采样,因为它规定的是结果标准而不是检测频次要求;
其实大家都很清楚,造成目前院感同志疲于做环境检测的根子在哪里?是我们院感检查的条款有问题,看看我们的医院评审标准,看看我们平时院感考核的具体指标,都在要求医院多久做一次空气培养。。。。提供不了检测报告就扣分,老实人做得很辛苦,聪明点的造假造得很辛苦。。。基层医院的同志经常问我是不是一定要这样做的,上面有没有要求的,我是没看到卫生部有这样的要求,但我们院感检查的钦差大臣的手上却有这样的要求,我是爱莫能助!我强烈反对重复做无用的检测!
提请胡老大可以从学会的角度向卫生部提交院感检查的标准,删去这些无效的指标,这样钦差大臣就不再查我们的空气培养是不是每月在做,而是看看我们的空气处理方法是不是对头,设施是否到位,这样我们基层的院感人就轻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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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2# zjhu
但是所谓“消毒卫生标准”是消毒后能够达到的卫生标准,可以检验我们的消毒方法是否有效,但并不能反映我们的清洁消毒频次是否合理。还是一个静态标准!另外标准里面既然有详细的微生物指标,你又如何证明你医院是达标还是不达标呢?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果检查者想采样,但采样方法也是消毒处理后使用前,至于实际状况,三个字:很难说。中国人向来好客,得知客人要来,定会提前做好梳妆打扮,以最好的形象示人,况且客人一年到头拜访的次数毕竟有限,因此日常管理还是需要专职人员,使之成为常态,而不是突击!说一千道一万,只是希望这个大家寄予厚望的东东更具有可操作性,可以成为我们日常管理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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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楚版言之有理!
尽管我是CDC的,但我做了20多年的医院消毒,能体会到感控同志们日常工作中的酸甜苦辣。
我把标准挂在这里,就是想听听论坛的声音,我们在工作中有什么消毒问题需要统一?我们在迎接检查的时候总是聆听钦差大臣的“教诲”,却找不到反击的利器,我们是不是可以在这里明确?我们平时总是说消毒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不指望标准能解决一切问题,但总希望它能给我们今后的工作带来动力和支持,特别是应该给我们麻木的领导规定点什么东西。。。我期待大家的声音,我把这些声音收集起来,就有可能成为标准的文字,这就是我们论坛的力量。
要制定一个十全十美的标准是不现实的,我们国家还是领导意志,但我们应该努力尝试着去改变,哪怕效果只有半点点,总有一天我们会成功的!
继续期待大家的声音,什么话都可以说,我会好好聆听,我也会好好整理,我要拿着论坛的声音跟标委会的专家去叫板“听我们的就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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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II类,III类空气培养计算菌落数与原先的标准不一样,是不是要求高了一些,同时血透室的水采样检测结果也提高了,手的细菌检测与卫生部出台的行业标准有出入是不是这标准要一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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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甲醛应<10mg/L、过氧乙酸应<1ppm、余氯应<0.5mg/L。甲醛,余氯的测试纸哪有买。空气采样如果按照4小时去采有可能不达标(进出的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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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紫外线灯累计使用时间问题,有的说是1000小时,有的说是5000小时,现在也没弄明白哪个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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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现行的紫外线杀菌灯国家标准,5000小时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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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8# zjhu

6.2  物体表面采样及检查方法
6.2.1  采样时间
选择消毒处理后4h内进行采样。
6.2.2  采样面积
被采表面<100cm2,取全部表面;被采表面≥100cm2,取100cm2。
6.2.3  采样方法
用5cm×5cm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物体表面,用浸有无菌生理盐水采样液的棉拭子1支,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各涂抹5次,并随之转动棉拭子,连续采样1~4个规格板面积,剪去手接触部分,将棉拭子放入装有10mL采样液的试管中送检。门把手等小型物体则采用棉拭子直接涂抹物体采样。若采样物体表面有消毒剂残留时,采样液应含相应中和剂。


物表采样是否可以使用ATP荧光检测仪?
ATP荧光检测法原理:荧光素酶与采集样品中ATP进行反应会发光,并且发光强度与微生物细胞和食品残渣中的AT P含量成正比,而发光强度又可以由荧光仪检测读数,然后根据检测值(相对光单位,R LU)对表面洁净度进行判断。
ATP荧光检测具有以下特点:①反应速度快(整个检测时间少于1分钟);②检测结果可真实反映表面的污染程度,并且检测值越高,说明微生物、污垢、残渣污染程度越重;③操作人员无需很高的技术背景,可随时随地进行检测;④可即时获得结果,实现对清洗和消毒流程的主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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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标准写的这么繁琐,有必要吗?标准就是要简单明了,可操作性强才行呢。一己之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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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2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感!
希望提出具体的建议,哪些规定对我们的工作没啥帮助,我们可以删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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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2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9# 潮水


目前ATP监测仪生产方很多,试剂也不统一,只有北京创新世纪生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产品和中国CDC消毒中心合作进行检测值和污染量相关研究,现在要写入标准还不到时候。
我个人觉得在日常检查中,可以用ATP监测仪,污染严重的我们再进一步检测,这样比较省力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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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jllulu 于 2010-2-2 15:07 编辑

1、 供应室、无菌区=消毒供应中心?无菌物品存放区?
2、 检查室、化验室——太笼统,医院里基本上都可称检查室。
3、 IV类环境为传染病科及病房——如果没有环境上的不同要求为何还要分为IV类?“传染病科及病房”中的病房是指
   传染病科病房?为何传染病科和病房要分开说?如果化验室是Ⅲ类环境,那传染科为何是Ⅳ类环境?传染科的治
   疗室和化验室应归几类?
4、 如何控制“空气中不得检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靠“医院应尽量采用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保持诊疗环境的空气
   流通。。。”达不到这个效果怎么办?
5、 “II类环境~IV类环境在消毒后与医疗活动前采样”——消毒后检测的意义对院感监控有多大?
6、 “。。。不应采用戊二醛熏蒸方法消毒、灭菌带管腔或阀门的复杂医疗器材;不应采用甲醛自然熏蒸方法消毒医
   疗器材。”——戊二醛包括不应灭菌,而为何甲醛只讲不应消毒,那用来灭菌呢?
7、 物表采样“选择消毒处理后4h内进行采样。”——消毒处理4小时后(如果是工作中的话)采样恐怕会超标。
8、 关键性器材 “一旦被任何微生物污染都将导致极高感染危险的器材。。。”——定义不清晰,不透彻(非关键器
   材定义就比较明确)。其中尿路导管为何是关键性器材,而4.2又说接触尿道等完整黏膜的器械可有有限菌?内
   窥镜归到半关键性器材?那无菌内窥镜呢?
9、 非关键性器材中的食品容器是否应定为半关键器材,应用中高水平消毒。毕竟是在医院,包括营养饭堂。奶具怎样
   要求?
10、紫外线灯测定的条件达不到温度和湿度的条件时怎样参考有效值?如南方天气大半年湿度大于60%,温度大于
   25℃。
11、6.5.3.3控制区00级——应为100级。
12、本稿只有消毒后的标准,而无清洁卫生标准。实际上我国很多医院的环境卫生洁净度很不理想,医院不以为然,
   空调口发霉,被褥发霉、手术室水管锈迹斑斑、窗台灰尘多等情况屡见不鲜。我们在检查中提出意见时往往因为
   无相关规范而无约束力,对方会反驳说,“我们的监测(包括CDC来检测)从来都是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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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4.5 连续使用的消毒液应定期进行浓度测定。(定期是多长时间一次?能否具体点。)
4.7 医院污物处理应达到无害化处理,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或污染的目标原微生物。(医院污物如何做到无害化处理?对污物也要做致病菌监测?)
5.1.3 洗手液和手消毒液的消耗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具体哪些规定?目前有相关规定吗?)
6.1.2.2 用沉降法空气采样,暴露30分钟。(暴露30分钟时间是否太长?普通病房、治疗室30分钟内不让人走动很难做到)
6.1.3 空气监测方法:必要时分离致病性微生物和乙型溶血性链球菌。(“必要时”指的是什么情况下?)
6.2.4和6.3.3 同6.1.3。(物表和手监测“必要时”指的是什么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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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5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应该有更多的人对标准有修订建议的!
如果您有更好的编制框架和内容,我想反正是修订,我们也可以推倒重来的。
看了新出来的透析SOP,关于消毒隔离还是有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这么大的规范出台,尤其是消毒和院感方面的内容,居然没有专业人员参与,这也是我们国家的悲哀!护理一条线,外科一条线,内镜也有自己的行规等等,各成体系,我行我素。。。苦的是院感人又要面临新一轮的检查。
0.75%戊二醛浸泡消毒透析器估计是惊世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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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8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5# zjhu


强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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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8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度消毒是浪费,消毒不到位造成感染是犯罪。为了不犯罪,使劲地浪费,回扣不少拿,到处可以吹:浪费可以刺激生产,产生富豪,所以现在社会的浪费光荣,节约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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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8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消毒没这么夸张吧!
当前单位年夜饭还是比较符合您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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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8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zjhu


    1、透析室到底是II类还是III类?按这个又是III类。
2、进入呼吸道、消化道、尿道、阴道等接触完整粘膜的医疗器材的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g或100cm2,按g拿来秤?按面积像螺纹管很难计算,可操作性不强。
3、在血液透析装置入口输送点上的细菌内毒素应<5EU/mL。透析液的细菌菌落数应≤200cfu/mL,内毒素应≤2EU/mL。这两个部位有区别吗?在血液透析装置入口输送点此时不就是透析液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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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8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jllulu 于 2010-2-9 08:13 编辑

请不要再出现像这样的初级错误,我已经反映过意见了,还未见更正过来,遗憾!毕竟是部级规范啊。

请大家找一找哪个英文单词写错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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