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类,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病房,空气要求≤10cfu/m3,物表≤5 cfu/cm2,医护人员手≤5 cfu/cm2。
II类,普通手术室,产房,婴儿室, 早产儿 室,普通隔离室, 供应室 无菌区,烧伤病房, 重症监护 病房,空气≤200cfu/m3,物表≤5cfu/cm2,医护人员手≤5cfu/cm2。
医疗机构二类环境要求
医疗机构二类环境要求是指医院中一种较为常见的医疗环境标准,应该具备以下几个基本要求:
1. 空气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室内空气温度应在18℃-26℃之间,相对湿度应在40%-70%之间。
2. 环境卫生要求严格,必须执行常规消毒、定期清洁和彻底消毒等措施,确保医疗机构内部卫生状况良好,无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质。
3. 环境噪音应当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医院内禁止吵闹及高声喧哗。
4. 医疗机构内部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配有必要的医疗设施,供病人和医护人员使用。
5. 应当开设病区,并配置相应的医疗器材、设施、药品等,确保病人可以及时得到必要的医疗和护理服务。
6. 医院宿舍及员工区域要求卫生、安全、通风、舒适,人员密度合理,禁止外来人员进入。
7. 健康环境要求病房通风良好,房间应当有足够的光线,对于特殊传染病或高危疾病,需要按照相应的传染病防治法进行处理。
以上是医疗机构二类环境要求的主要内容,这些要求都是为了保障病人和医护人员的健康与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