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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在水一方

[求助] 病例首页上是否要写医院感染?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7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以来很困惑,不知该怎么办。临床医生是不会填写的,病案首页“医院感染”一栏全部是“无”,曾要求临床医生填写,也因担心医疗纠纷时为病人提供口实而底气不足所以没有坚持。因为非专业人士通过病历里的信息来判断是否有医院感染比起直接看到医院感染的诊断要不容易的多。以前的统计报表上院感率都是零,近些年统计也在规范化,统计员上呈报表时要来问我感染病例是多少,数字是报上去了,统计员又担心病案系统上没有录上去(因为她完全是按病案首页录入的),不相符合怎么办?检查时要通过病案管理系统调一份院感病例如何调出?既然病案首页有“医院感染”一项,医院感染的原因又很多,盼望专家给出规范。希望大家多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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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没有因为首页填了院感而发生纠纷,不过前几天有患者咨询足跟粉碎性骨折内固定后,伤口不愈合,要找医院讨说法。现在看来是否在病历里确认是院感,会不会增加麻烦。我认为不仅仅是病历首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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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zwuxl 于 2010-1-8 09:48 编辑

首先我认为医学是科学,我们的原则是实事求是,尊重事实,已经发生的事实是瞒不住、包不住的。好心帮倒忙!
我们的工作职责是“源头控制”,而不能“事后包庇”,这样只能怂恿有关当事人,不能从本质上解决问题!

当然,为了避免纠纷,要尽可能圆满地完善医疗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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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也曾有一足跟粉碎性骨折内固定后,伤口不愈合的病例,医生千方百计地否认存在感染,怕病人扯皮,更不会在病历里记载。后经过会诊,坚持每天换药清除坏死组织,使用抗菌药物和生肌的药,三个多月才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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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规定病例首页院内感染是要填的,但是我认为,免得引起不必要的事情发生,首页都不该设这一项,有时候它可成为医疗纠纷的导火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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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虽然按要求应该填写,但因为病人维权意识增强,且病人一知半解,现在的医闹有很严重,想俄诈医院的人也很多,所以,还是不填为好,何必跟自己过不去呢。只要大夫能够上报,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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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4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要求有院内感染的要在病历首页上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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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0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感染的原因又很多。。。还是实事求是,尊重事实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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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5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还是不填的好,现在病人法律意识很强,会说是医院给他们造成的感染,尽管医院没有责任,但患者吵闹不讲理起来也会给医院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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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6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国家要求必须填写,不是什么为了避免医疗纠纷之类,医院感染是可以存在的,只要控制在相应的百分率之内,是符合国家要求的,不能以其它为借口不填,这样不符合病历书写规范,也不符合医院感染管理。所以必须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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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7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病历书写规范,应该在病案首页上填写!即便发生医疗纠纷,那要看谁的责任。如果是有责医院感染,那就由医院承担责任;如果是无责医院感染,那医院就不用承担责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大家说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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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8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1# hanjinzhi1


    问题是你按规范,可病人不会按规范的。发生医患纠纷,按规定可以走正常渠道解决,可是,事实却不是这样,病人就是无理取闹,扩大事实,想多要钱。你能满足他吗? 因为病人不都是讲理的人,所以呀,个人认为,还是不要在首页上填医院感染,那是给自己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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