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1年专门下文要求:2021年9月底前,各地二级以上医院要按要求成立公共卫生科,并履行相应工作职责。文件明确要求医院公共卫生科职责
1.负责传染病的监测和预警。建立对不明原因的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进行监测预警,按要求进行网络直报。
2.负责传染病防治和管理。负责机构内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培训、质量管理和自查等制度,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的日常管理、审核检查、网络报告和质量控制。
3.负责慢性病防治管理。落实人口出生和死因监测,承担脑卒中冠心病等心脑血管事件、肿瘤等慢性病病例登记报告。
4.负责食源性疾病的信息报告管理。开展特定病原体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监测、食源性疾病中毒性病例监测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管理等工作。
5.负责机构内职业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的监测信息报告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
6.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报告等精神卫生管理工作。
7.负责预防接种管理。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以及疫苗针对传染病监测。
8.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地方病的预防、管理等工作。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精神疾病专业防治机构等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对本单位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指导与考核。
9.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健康管理工作。
10.完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公共卫生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