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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星火

霍山院感事件,为何是医院感染爆发?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2-12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控制感染 于 2009-12-12 21:43 编辑
“对院感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我们的责任越来越重大,真的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感觉!”
   有同样深刻的感受!院感工作不仅涉足面广,管理质量更是体现在细节管理上!恰似一条管理链,任何一环节稍有疏忽则造成整 ...
ayfy 发表于 2009-12-11 23:36


责任重于泰山!但您们深思吗:我们专职人员是责权分离啊!只有责任而无一丁点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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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2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感染暴发,我们有责,患者生命大于天。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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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2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牛年的又一记警钟,深感责任重大啊!时刻如履薄冰,不可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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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3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感染暴发,我们有责,患者生命大于天。吸取教训。
晶京静 发表于 2009-12-12 22:10

非常赞同,不管我们有多困难,我们都要视患者为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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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3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血液透析非常专业,透析相关的消毒和管理措施,应该有血透专业认识参与制定,从专业的角度进行管理,血透工作人员必须把质量管理特别是感染控制作为自己的责任,才能真正管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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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3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又给院长们上了一堂生动的院感课,希望通过此事院长能切切实地重视院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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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3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是对血透专业技术和院感防控知识的培训,
二是对医院感染科人员的培训,
三是对外部监督检查人员的培训。
是一环扣一环的,不愧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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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3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是对血透专业技术和院感防控知识的培训,
二是对医院感染科人员的培训,
三是对外部监督检查人员的培训。

培训容易,但是如何运用到临床,如何按照要求去为病人治疗是关键,
我认为最关键的是病人的利益(昂贵的透析费用)和医务人员的利益(科室的成本核算和工资直接挂钩)。
哪一个医务人员不希望多那钱,怎么能有更多的收入。当然在病人总费用不变的情况下,肯定是降低成本了。
这种情况下,消毒隔离工作(透析机的消毒、透析器的更换)可能就是一句空话了。输液个人认为是中国的医疗体制问题,医改刻不容缓,提高医务人员的待遇才是解决诸如此类问题的关键的关键。否则类似的事件肯定还会不停的发生。卫生部也只是亡羊补牢,为时过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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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3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输液 个人认为是中国的医疗体制问题, 打错了,把所以大成输液了。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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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3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诸多的事件,为什么总是吸取不了教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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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3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HCV病毒体呈球形,直径小于80nm(在肝细胞中为36~40nm,在血液中为36-62nm )。
血液透析所使用的半透膜厚度为10-20微米,膜上的孔径平均为3纳米,所以只允许分子量为1.5万以下的小分子和部分中分子物质通过,而分子量大于3.5万的大分子物质不能通过。因此,蛋白质、致热原、病毒、细菌以及血细胞等都是不可透出的;因此一般情况下丙肝病毒是不能透过透析膜的,除非透析器有破孔、或者是存在复用清洗消毒不到位。
强烈建议卫生部不允许透析器复用,否则类似情况还会发生,中国人还是比较懒惰的,责任心不强,悲剧会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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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3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同样深刻的感受!院感工作不仅涉足面广,管理质量更是体现在细节管理上!恰似一条管理链,任何一环节稍有疏忽则造成整条管理链的断裂!我们一定不能有一丁点的闪失啊!是啊!我们工作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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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3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同样深刻的感受!院感工作不仅涉足面广,管理质量更是体现在细节管理上!恰似一条管理链,任何一环节稍有疏忽则造成整条管理链的断裂!我们一定不能有一丁点的闪失啊!是啊!我们工作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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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3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染的真正原因是复用的透析器没有严格消毒造成的吗?卫生部为什么不能够出台一个透析的准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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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桂花香老师的观点,医院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是每个从业人员自己的责任,不仅体现了专业性,还体现医德性,每个专业都有其不同的特点,应从专业的角度进行管理,单从院感专职人员的责任来考虑是不利于防控的!比如ICU专业条款上明确写着,每两床要有洗手设施,但ICU主任却不以为然,不去争取,院感帮说话了他还嫌啰嗦,觉得没必要安这么多水龙头,安了只是为院感科争分,所以一脸坏笑地对我们说,对不起,你们就挨扣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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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那个倒霉的感染办主任又被株连啦!可是,我觉得这家医院有感染办吗?可能是护理部兼的。
所以,我们干院感的,要做好自我保护,跟谁讲了什么,要做好记录,万一出了事情,可以防身!
缭绕 发表于 2009-12-11 23:12

我看这样也未必可以防身,只要一旦有了感染恶性事件,即使过问了、督促了,如果要追究还可以说督促的力度不够,导致结果没有落实啊。
近来的诸多感染事件,没有看到哪位感办主任幸免。
我们在深层次根源上可以吸取什么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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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4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徽霍山医院透析致28名尿毒症患者染丙肝 1人死亡
2009年12月14日
20:45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霍山十二月十四日电 (记者 成展鹏)安徽霍山县医院透析致二十八名尿毒症患者感染丙肝,其中九例为输入性感染,经调查是一起医源性感染事件,当事医院院长已被免职,其中一名五十八岁王姓患者十三日死亡。部分家属将考虑通过法律手段向医院索要精神损失赔偿。

据病人家属们反映,很多病人得知自己感染上丙肝后,大都一蹶不振甚至精神崩溃。尽管霍山县医院表示承担治疗费用,但丙肝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治好的。目前,医院并未就此事件的赔偿问题作出明确表态,患者将考虑通过法律手段向医院索要精神赔偿。

十三日,五十八岁的感染者王某死于家中,其家属介绍,王某患有尿毒症已有七年半的时间,一直进行血液透析治疗,精神状态良好。但自今年十一月得知在进行血透过程中被感染丙肝病毒后,情绪极其低落。该患者死亡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是否与这次事件有关,目前尚未得到官方明确说明。

事件发后,当地政府十分重视,已采取多项措施调查处理该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还在有序进行中。经六安市卫生部门初步调查,霍山县医院现有血透机八台,自二00三年以来,该院先后接待两百零一名血透患者,现有血透病人五十八人。经过对今年在霍山县医院血透室血透的七十名尿毒症患者进行全面体检,初步发现二十八名患者丙肝抗体阳性,其中九名患者系血液透析前原有丙肝抗体阳性。(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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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5 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新华社报道,今年11月以来,在安徽霍山县医院进行血液透析治疗的多名就医者相继发现丙肝抗体呈阳性。近日,经复查确认,血透病人中有28人为丙肝病毒感染者,除9例属输入性外,疑为在院感染者19名。

  参与事件调查的各方十分谨慎,这是可以理解的。作为流行性病症,丙肝病毒是否因其他原因在医院暴发需要观察性研究和试验性研究后才可定论。但从患者的角度说,霍山县医院是导致他们感染丙肝病毒的传染源也非无由推导。其一,在做血透治疗之前,患者均做过体检,其间并未发现其他异常,而正是在医院治疗期间,却发生大面积感染。其二,霍山县医院血透室环境很脏且不封闭,苍蝇蚊子都在里面飞,垫手的纸也不更换而反复使用,护士打针穿刺的时候没有严格消毒。这些管理漏洞,医院负责人也并不否认。

  专业调查与患者的观察感受最后能否一致,现在还不得而知。就事件本身而言,全面调查当然重要,它涉及找到丙肝病毒的滋生源头以确定切实的应对方案,避免当地出现一场公共卫生危机,同时可以确定感染事件的责任归属和赔偿义务,确保患者的利益不再受到损害。但就此事衍生的影响而言,人们太多次感受到了医患矛盾的尖锐性和复杂性,太多次对医院投出过不信任票,甚至已经形成了习惯性立场。安徽霍山县医院血液透析治疗出现丙肝病毒感染事件,无非是为饱受诟病的公共医疗体系提供了新素材。令人奇怪的倒是,为什么这样的负面素材总是能够源源不断地涌现。

  如果最终结论表明霍山县医院确是丙肝病毒传播源,自有法规制度处分。即使丙肝病毒感染事件成因复杂,霍山县医院也难辞其咎。卫生部有颁行多年的医院工作制度、《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等一系列工作条例,为什么执行不到位?新华社的调查文章说得明白,在成本和安全之间,医院通常的选择是前者。这其中,反映出的不只是霍山县医院,更是诸多基层医院的共同窘境。

  在市场经济下苦苦挣扎的基层医院,既承担公共医疗的职责,又要面对收入低下、人心不稳的困境,在服务与盈利之间彷徨已非一日。在这种情况下,怎能提供令百姓放心的医疗服务?实际上,基层医院的生存现状折射的是医疗卫生资源和医疗保障不健全、不公平的事实。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分配严重不平衡的情况一日不解决,医疗保障体系一日不健全,基层医院的困境就不可能消除,服务水平难以真正提高,管理漏洞难以补上。

  霍山县医院丙肝病毒感染事件是一次及时的警示。作为医改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医院的建设不能被忽视。市区及周边的基层医院,还可以通过医疗资源的流动共享达到动态的平衡,但对于地理上更加偏远的多数医院来说,只有加大政府投入才是摆脱困境的唯一途径。

  我们对霍山县医院丙肝病毒感染事件调查结果拭目以待,而合理的公共医疗体系的构建计划更该清晰起来。道理很简单:要让患者治好病,医院自身不能有病。(特约评论员 徐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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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5 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分层次的培训是重要的,但也要看到一些医院的不良行为(尤其是民营医院),为了多收患者不择手断,以降低透析费用来诱惑病人。强烈建议卫生部组成专家组对全国各地进行血液透析的医疗机构进行暗访,只有这样的话才能杜绝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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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5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仅仅靠培训就够了?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是做什么的,难道他们就没有任何责任?血液透析可是由他们批准才有资格的哦。国家为什么没有统一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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