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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qh2007

卫生部印发《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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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5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出院标准”上 第三版也作了修改,
原来要求凡住院的均需要 咽拭子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检测阴性 才可出院,现在对于因基础疾病或合并症较重,需较长时间住院治疗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 才需要 在咽拭子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转为阴性后,可从隔离病房转至相应病房做进一步治疗。: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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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5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17# dqh2007

放宽重症病例的诊断标准,是否是为了加大重症病例的救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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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6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及时呀,非常感谢!!!: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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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9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已下载学习,掌握诊疗方案,谢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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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2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版我们医院今天组织进行了培训,觉得比第二版具有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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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2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1# dqh2007


真是及时调整及时下发,咱可要及时组织学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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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3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qh2007 于 2009-10-23 17:33 编辑

22# wen8023_绿茵场
我想,卫生部降低甲流重症病例条件的目的是保证病人生命与健康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因为在流感大流行防控预案中规定,甲流重症病例应该由三级医院收治了,其技术力量与住院条件均好一些,病人就安全些,死亡率必然就会低些,从而能降低民众的恐慌心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当然,相对来说,三级医院收治甲流病人的人数会增加些,工作量会大一点,但它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比较起来,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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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3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再学习,以便更好的做好甲流感收治工作.这点在我们医院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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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4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重症病例:
1.持续高热>3天;
2.剧烈咳嗽,咳脓痰、血痰,或胸痛;
3.呼吸频率快,呼吸困难,口唇紫绀;
4.神志改变:反应迟钝、嗜睡、躁动、惊厥等;
5.严重呕吐、腹泻,出现脱水表现;
6.影像学检查有肺炎征象;
7.肌酸激酶(CK)、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等心肌酶水平迅速增高;
8.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
   有了实验室指标的描述,确实进步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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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6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已下载学习,谢谢了.我们这儿近来甲流感很多,更应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做好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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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这资料对我们来说太及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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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9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已下载学习,非常感谢!: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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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认真学习了,可操作性增强了,便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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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jzzzyyygk 于 2010-1-1 23:28 编辑

不知大家是否发现本方案没有第“六”条,不知是何故呢?

“五、重症与危重病例
(一)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重症病例:
1.持续高热>3天;
2.剧烈咳嗽,咳脓痰、血痰,或胸痛;
3.呼吸频率快,呼吸困难,口唇紫绀;
4.神志改变:反应迟钝、嗜睡、躁动、惊厥等;
5.严重呕吐、腹泻,出现脱水表现;
6.影像学检查有肺炎征象;
7.肌酸激酶(CK)、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等心肌酶水平迅速增高;
8.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
(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危重病例:
1.呼吸衰竭;
2.感染中毒性休克;
3.多脏器功能不全;
4.出现其他需进行监护治疗的严重临床情况。
七、临床分类处理原则
(一)疑似病例:在通风条件良好的房间单独隔离。住院病例须做甲型H1N1流感病原学检查。
(二)临床诊断病例:在通风条件良好的房间单独隔离。住院病例须做甲型H1N1流感病原学检查。
(三)确诊病例:在通风条件良好的房间进行隔离。住院病例可多人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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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第“六”条不小心被删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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