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江边一碗水

专家说:外科手消毒后,要求达到“无菌”!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8-19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1# 江边一碗水
请她拿证据出来,是哪个规定应该是无菌的?卫生部才出台的《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明确指出,外科手消毒后合格标准是≤5cfu/cm2,她凭什么说是要无菌?就凭她是检查组的专家?胡教授曾经说过:标准不是拍脑袋拍出来的。我看这个护理“专家”说要无菌就是想当然这样认为,也是拍脑袋拍出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8-19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4# 柳莹依


那是04年,卫生部《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没出台,那样说也情有可原,现在什么时候啦?《规范》出台了,而且各地都在大张旗鼓地组织学习,这个护理专家不学习?不接受新知识?还配当专家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8-19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陪一个评审,关于护理方面的。
检查专家也是护理方面的,查看环境卫生学监测结果的时候,说:外科手消毒后,怎么是小于5cfu/cm2呢?抹了消毒剂,应该无菌的。我解释,她坚持;于是我回来翻规范,请别的同志送去 ...
江边一碗水 发表于 2009-8-11 11:23

可能那位专家没有学习卫生部新的行业标准《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在该标准中(4.4)明确规定:
4.4 手消毒效果应达到如下相应要求:
a)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 cm2。
b)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cm2。

我认为,“专家”出来检查,不是代表你个人的水平,而是反映了所谓的“专家”水平,讲话要有依据,不能够乱讲!得好好的上一课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8-19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话题的讨论非常好,看了以后收获颇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8-20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1# 江边一碗水
哈哈!真是“无知”才能“无畏”啊!真敢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8-20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护理与感染口的的管理是有差别的,我在工作中遇到很多......。那个检查专家的说法是错误的,我想你提出的有理有据,她也学到了,就消气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8-20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新的行业标准《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在该标准中(4.4)明确规定:
4.4 手消毒效果应达到如下相应要求:
a)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 cm2。
b)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cm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8-20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专家检查的时候,千万不要当面说她错,要给台阶下你的工作才好通过检查哦:gdfs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8-20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千万不要遭遇护理专家查感控!:liumangtu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8-21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院感培训只培训搞院感的是不够的,毕竟时代在前进,知识在更新哦!: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8-21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要求无菌,那只好把手进行高压灭菌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8-21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是人手就不可能无菌,只能达到尽可能少的细菌留存.只要所留细菌数量在一定范围内就不会对病人带来危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8-21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手卫生规范:卫生手消毒≤10cfu/cm2,而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环境类别Ⅱ类普通手术室、产房ICU等医护人员手标准≤5cfu/cm2,监测时是否以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为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8-22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是护理专家还是感染管理专职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才是最重要的,“与时俱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8-25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外科手规范标准,是否为刷手,卫生手指普通洗手和手消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4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1# 江边一碗水

检查的人为什么不学习标准就乱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12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victory::victory: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7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3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以上楼主的高论觉得自己应该抓紧时间再充电!以上高论很受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5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有手卫生规范指导就好办了,大家按规范做肯定不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