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天靓 于 2017-10-6 08:47 编辑
我不同意这样的看法。院内感染本来就是诊断,我们每次诊断院内感染都是按照患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及影像学检查等临床诊断学顺序及院内感染诊断标准进行的,这样的过程不应该称之为判断。且诊断某一个院内感染后,临床会记录于病程及补充诊断中,且将根据患者的院内感染诊断部位针对性用药,这些都说明了院内感染是诊断不是判断。院内感染的诊断将与患者的其余诊断齐名记录于病历首页中,为何要称之为判断呢?!其实,我们目前没必要纠结是判断还是诊断,应该制定出行之有效,切合临床实际的院内感染诊断标准,便于院感界同道更有底气地诊断院内感染,而不是总被临床大夫质疑。谢谢。
很同意这位老师的看法,我个人认为现在要解决的是发生院内感染,诊断权应该属于医师,当医师判断不了,我们专职监控人员可以提建议,然后交由成立医院感染诊断管理专家组成员参与意见,最终应该是三方共同商讨是否是院内感染病例。当前各家医院应该明确这样的职责才是我们院感专职人员要呼吁的。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遇见的是临床医师上报的院内感染病例无法确认是否是院内感染,必须借助专职人员意见、专家组意见、临床主管医师意见,还有实验室结果、临床症状等综合多方面意见,方可确认是否是院内感染。而不是纠结判断还是诊断。不管是判断还是诊断,最终应该是准确诊断院内感染病例才是根本需要解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