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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拈花一笑笑

讨论一下,这个护士到底有没有责任?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9-6 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患者按压针眼,肯定是不符合护理规范的,但实际工作中又不可能做到,这就体现了制度与实际脱轨的问题。实际护理工作很辛苦的。出现职业暴漏,医院还是应该100%报销的,毕竟也不是操作者愿意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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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6 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按照100%给予报销了,但是要科室和个人分析扎伤的原因,防范类似事件的发生。小概率事件发生在个体身上就是100%,我们的护士也不容易,忙碌起来有的细节都顾不上。但是职业防护这个线要绷紧,没有那个事件是护士主动发生的,在慎独精神的指引下,就是要防止意外因素的干预,导致不良事件的发生。我想这也是引以为戒的一个事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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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6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云的衣裳1964 发表于 2016-9-5 16:54
护士拔针后,叫病人按压针眼本身就不符合操作规定,静脉输液操作过程中明确要求,护士拔针后按压针眼5-10分 ...

个人不太赞同,静脉输液后护士按压5-10min,在现在医疗资源那么匮乏的情况,您觉得可能操作吗?那输液一个房间三个患者就要半个小时以上,这显示在目前的中国医院是无法实现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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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6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主要想搞清楚,是谁被扎了?患者按压针眼处自己被扎了??还是护士被扎了?病人被扎的话,自己就是乙肝,在被扎一下,似乎没有那么严重吧?护士被扎?患者按针眼貌似护士不好呗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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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6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静脉输液操作过程中明确要求,护士拔针后按压针眼5-10分钟,方可离开。但是在临床工作中很难做到这一点,对这种情况我们院感科会同意100%报销,同时对发生的针刺伤进行原因分析,加强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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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6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护士拔针还要帮病人按压5到10分钟,这根本就是不可能做到的。不是护士不愿意,而是整个卫生系统护士人数配备的严重不足,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当然,通过此案例,看看是否能够改进一下操作流程,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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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6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4楼和19楼老师说得很好,费用10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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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6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应该人性化,护士已经发生职业暴露,身体与心理已经承受压力,作为职能部门,对其发生的原因可以处理后个别交流提出,但是费用应该10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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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6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医务人员的工作处于高压环境下,职业暴露风险高,需给予更多关怀,发生职业暴露后就给予100%报销,然后再分析原因,进行改进,以尽可能减少职业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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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6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临床实际工作中,护士真的是特别忙,没有更多的时间按压针眼,一般都是病人或家属来做的,发生针刺伤是职业暴露,应100%报销,职业暴露重在查找原因进行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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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6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护士拔针有问题,要不怎么会让患者碰到针头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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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6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生针刺伤的职业暴露作为不良事件上报处理目的不是为了惩罚哪个人,而是从环节上查找原因,在环节上做好预防减少针刺伤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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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6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曾经也是干过护理的,说实话临床中让护士给每个病人取针后按压5——10分钟完全不切实际,也不现实;真正做到床护比合格的医院试问又有几家医院合格?特别在我们基层,每个科室不到是10个护士,病人少则也有70个,除了总办,夜班,夜休等人员,每天还有几个护士上班,护理本来就是一个琐碎的繁杂的工作,上班就差脚下没按跳板了。。。。。。。我想说护士也想按标准把每项护理工作做细做精,但是长期的工作负荷已经让她们力不从心了。。。。她们更不愿用针扎伤自己,为什么我们就不能给她们报销呢?让她们的心灵有个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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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6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护士拔针后,叫病人按压针眼本身就不符合操作规定,静脉输液操作过程中明确要求,护士拔针后按压针眼5-10分钟,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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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6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目前床护配比及工作量来看,护士拔针后亲自按压针眼是不可能实现的,发生这种情况纯属意外,如果是针头回冒操作或裸手分拣医疗废物时不小心扎伤,应属违反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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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6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云的衣裳1964 发表于 2016-9-5 16:54
护士拔针后,叫病人按压针眼本身就不符合操作规定,静脉输液操作过程中明确要求,护士拔针后按压针眼5-10分 ...

实际工作中很难做到,这样需要多少护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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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6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谁都不会愿意给扎上,我们应该给以100%报销,但是回过头我们应该总结讨论一下,是什么原因,然后采取什么方式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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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6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不是讨论护士有没有责任的问题,这个问题是应该是领导去综合考虑的问题。报销100%,改变方法和流程,或增加人员,减少再次发生的针刺伤情况,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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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6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石桥wshh1975 发表于 2016-9-5 17:31
1.发生针刺伤的职业暴露追究暴露者的责任是很不恰当的做法。
2.管理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预防,所 ...

我同意老师的说法。
另外,如果这个患者被穿刺过自己的针头刺伤后,只需要进行现场紧急处置(挤、洗、消)就可以了,不需要进行检测和追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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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6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谁被扎了?护士还是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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