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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监测方案(第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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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
高山雪莲W
:
2025年1月份优秀主题贴
02-17 16:11
高山雪莲W
:
2025年1月份优秀回帖
02-17 16:10
系统消息:
AI工具试用丨“斯斯”陪你做感控,有问必答!(赚金币啦)
#AI工具#
01-07 16:18
系统消息:
上传视频拿金币,快来上传你最喜爱的感控相关视频吧!
#👈点我了解详情#
01-06 15:55
小小牧童
:
竟然才知道,SIFIC论坛可以一键搜索【知名专家】的授课笔记资源啦!
#SIFIC感染科普笔记#
01-0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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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胡杨
[公告]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监测方案(第一版)》等3个预防控制技术方案
[复制链接]
HXY5555
HXY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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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
发表于 2009-5-14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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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通过我们感控人员的努力,有效地控制医院内的感染,保护好我们医务人员不被感染,不要再发生像SARS的悲剧。加油吧,同行们!胜利一定属于我们!: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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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莹依
柳莹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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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3
发表于 2009-5-15 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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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作的申明:
我提出最强烈的建议后,有朋友对我说。。。。在此我特说明,我不是对国内两大院感学会有什么指责,更不是要使院感学会的领导人难堪,只是出于工作,出于对院感事业的热爱,出于树立院感形象的考虑提出最强烈的建议。在现今的社会氛围下应该允许有不同的声音,不同的看法,这应该是很正常不过的事,过去提的“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说法近几年来都不提了,前几年党校教授代表市宣讲团来上党课时就解释,我党在不断的进步,几千万党员允许有各自的想法允许有不同的看法,通过正常的途径反映自己的看法,提出自己的意见是党员的权利。。。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我是铁杆“杰丝”,从这个帖子就可窥视到。
https://bbs.sific.com.cn/viewthre ... 3%CF%BF%C1%BD%B0%B6
你能第一次听到一个人讲课后就把他讲的题目,他的开场白记住,七、八年后还清楚地记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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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z168lhz
lhz168l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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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0
发表于 2009-5-15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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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师及时转达信息!已下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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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h19628
cdh19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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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
发表于 2009-5-15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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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中某些规定的严重质疑:
“穿戴防护物品流程:洗手或手消毒→穿工作服→
戴防护口罩
→
戴工作帽
→戴防护眼镜→穿隔离衣→戴手套。
脱防护物品流程:摘手套→洗手或手消毒→摘工作帽→摘防护眼镜→摘防护口罩→脱隔离衣→洗手或手消毒→脱工作服。”
1、与《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中的规定又相互矛盾之处:
穿戴防护用品应遵循的程序:
① 清洁区进入潜在污染区:洗手→
戴帽子
→
戴医用防护口罩
→穿工作衣裤→换工作鞋后→进入潜在污染区。手部皮肤破损的戴乳胶手套。
先戴帽子,后戴口罩,可以方便更换口罩。
2、《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脱防护物品流程:摘手套→洗手或手消毒→
摘工作帽
→
摘防护眼镜
→摘防护口罩→脱隔离衣→洗手或手消毒→脱工作服。
请问:要求先戴工作帽→戴防护眼镜,那么,脱的时候怎么先摘工作帽→摘防护眼镜呢?不知怎样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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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楚
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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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34
发表于 2009-5-15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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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柳莹依
我提出最强烈的建议后,有朋友对我说。。。。{:1_296:} 说什么呀?
你的一番表白,有点让我忍俊不住。
有一位大名人说过:真理总是越辩越明的。曾经的院感有太多的不如意,我认为原因之一,就是听不到不同的声音。现在论坛给大家提供了一个畅所欲言的平台,我们为什么在学术上还要遮遮掩掩?搞一言堂吗?也没有必要搞个人崇拜!毛主席大老人家,够伟大吧?还功过三七开呢!因此,大家尽可以大胆地发表不同的看法,同时也要允许人犯错误,名人犯错误也是允许的。相信每一个人保持一颗平常心,是能够听取别人的不同看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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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莹依
柳莹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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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3
发表于 2009-5-15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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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楚楚
谢谢楚管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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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661
gjs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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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1
发表于 2009-5-15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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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js661 于 2009-5-15 19:29 编辑
我还算比较重视医院感染,作为临床一线的科主任,要是由我来找这些方法的不妥当还真找不出来,一是打内心里没有怀疑卫生部的文件的正确性。二是对于感染控制的很多细节不够了解。正是由于柳版的不同意见,使我明白了卫生部的“指南”也还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很可能我的这种体会代表很多临床一线人员对于此事的认识:大家并不知道这些“指南”出台的背景,并不知道制定这些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防控措施的人并非是真正干院感的。
其实,我非常希望听到类似柳版所的发出的不同意见,想探究哪些才是最正确的?
卫生部的文件上有“必要时组织专家对《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试行)》进行修订和完善。”我们不能把这些不同意见讨论、集中、整理后以我们分会的名义报告给相关部门,如卫生部办公厅
——文件是卫生部办公厅名义下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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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的雨
三月的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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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
发表于 2009-5-15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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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及时全面,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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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莹依
柳莹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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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3
发表于 2009-5-16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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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柳莹依 于 2009-5-16 13:25 编辑
48#
gjs661
是呀,如果我们学会能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后报告给卫生部办公厅,组织讨论及修订就好的,也就达到我们发出不同声音的同仁们的目的了。可惜胡司令是在上海而不是在北京。但也希望“螳臂挡车”一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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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风过草
如风过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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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8
发表于 2009-5-17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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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胡杨
胡杨老师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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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661
gjs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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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1
发表于 2009-5-17 1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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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柳莹依
咱们胡司令好像也有无奈的时候,在去年上海第二届SOP培训班上,胡教授说他在安徽阜阳实地调研后制定的手足口病医院感染防控指南被北京的专家改的“面目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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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莹依
柳莹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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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3
发表于 2009-5-17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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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gjs661
完全理解!所以我用"螳臂当车"一词啦.论坛再有人气比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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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l3570
dml3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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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0
发表于 2009-6-2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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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发布的文件在此能及时收到,感谢各位版主和各位会员及时收集,对于每个人都应认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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