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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二郎

一次性输液袋的管理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3-21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都知道“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但有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有资质的回收厂家有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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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1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分享,路过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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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7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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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输液瓶,只要不用于原用途,属可回收废物,不属感染性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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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分享,路过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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