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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二郎

一次性输液袋的管理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3-17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各位老师们的分享与指导,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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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7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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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7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塑封液体包装袋和塑料输液瓶是一样的吧,我们当地卫监所给我们推荐的回收单位,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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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7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属于生活垃圾,而且使用后立即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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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7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化疗后的输液袋是不是应该放入感染性垃圾呢?我们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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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有什么意见吗?  发表于 2016-3-18 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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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8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老师的分享,感谢老师们的精彩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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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8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袋应按生活垃圾处理,用黑色垃圾袋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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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18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们好,感谢精彩的讨论,受益匪浅....想问各省市有相关的规定吗?能否上传文件规定要求中的原版字句或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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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8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具有资质单位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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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8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和病人接触过的一次性输液袋、玻璃瓶等应交给有资质的回收公司,不属于医疗废物。更不可以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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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8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了,谢谢老师们的答复,有学到很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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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8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2005)292号文,我们如何能保证不危害人体健康,交给谁?什么叫有资质?哪个部门给予指定?这些后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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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8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们的分享,路过了,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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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8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被污染的和感染科的输液瓶都在医疗垃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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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8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是没有规定有资质的机构,又不能卖给个体商贩,只好先当医疗废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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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8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在2008年起,浙江省都已有明确规定,都是由专门的公司收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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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0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分享,路过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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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0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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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1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次性输液袋作为特殊处理的医疗废弃物品,既不是生活垃圾,也不是医疗废物,我院要求要与黑色的生活垃圾和黄色的医疗废物相区别,用蓝色垃圾袋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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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1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虽不属于医疗废物,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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