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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拙凌

[正式赛场] 【万金兆元】11月赛—有卡介苗余液的安瓿能否混入损伤性医疗废物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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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文 发表于 2015-11-25 11:35
请问对方辩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属于国家的规范吗?如果不属于,那您可以不必执行,如果属于我的这条 ...

你我都应当执行国家和地方标准,尽管有时候,两者有差异,但是有些是可以有地区差异,但是这个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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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娜姆 发表于 2015-11-25 14:50
剑指18楼
对方辩友你提的“你把安剖里的少量药物性废物放混入感染性废物中,安全隐患有多大吗?”你也认为 ...

对方辩友,你的2个问题:1、"用于感染性废物包装的医疗废物包装的包装袋是有放漏水的技术要求的,所以废弃的疫苗废物在感染性废物里是最安全的。而利器盒关注的是防刺穿、抗跌落技术。"按你说感染性废物袋防水了,但我想问能会锐器吗?有卡介苗余液的安剖放进去扎破感染性废物袋,还能安全吗?
2、"在香港少量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都不算作医疗废物。他们提出除了锐器外, 医疗废物一般不具传染性;医疗锐器可引致医疗人员受到感染, 提出只要有效教育医护人员, 正确处理医疗利器和使用不能穿刺的容器, 就可解决感染问题。”这个观点是颠覆医疗废物管理了,我方更不赞同。每个地区和国家因社会发展、文化背景、经济能力等都是存在差异的。"引用香港经验并没有颠覆医疗废物管理,我国也一直提倡减量化!其实重视利器盒的使用能减少感染,从侧面说明卡介苗余液的安剖放在损伤性废物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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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尘埃1969 发表于 2015-11-25 15:22
反方针对小船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 ...

对方辩友请注意,我们是说有卡介苗余液的安剖而不是只说废弃的疫苗,请不要偷换概念!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有卡介苗余液的安剖混入损伤性废物中处理不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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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娜姆 于 2015-11-25 22:15 编辑
宋小船 发表于 2015-11-25 12:20
我是正方,剑指24楼尘埃1969老师观点
对方认为:
“第一:《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卫疾控发〔2006 ...


请问39楼的小船同志,做不到的事,就证明不合理吗?院感工作中,你没遇到合理不合规,合规不合理的事情吗?不能因为嫌麻烦,就不合规范的事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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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文 发表于 2015-11-25 17:38
老师提到:医疗废物中第十九条主要针对实验室的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危险废物,而 ...

我是正反,针对反方71、72楼!感谢对方辩友提供的说明书,可说明书没提到你说的疫苗是病原体培养、标本毒株等危险物呀!不知反方辩友从何而来疫苗算病原体培养基、标本等危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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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听.讲 于 2015-11-25 22:01 编辑
狼头 发表于 2015-11-25 09:27
我是正方辩友,针对对方辩友8楼进行辩论
阁下担心的是残液产生的气溶胶的问题,好,我先不说会不会产生气 ...

我是反方辩友,针对25#狼头进行辩论:
目前的卡介苗是5人份,疫苗打开半小时后就不能使用了,因此打卡介苗的时候会集中在某个时间段一起打,例如我院是在给新生儿洗澡后集中打疫苗。那么如果是单独放置的话, 可以在不打疫苗的时候将利器盒的盖子密封,危害就会小得多。而如果混放的话,就会存在一直不停的往利器盒里丢利器,那么盖子就一直处于敞开状态,反而更容易产生气溶胶。这样说,您满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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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听.讲 于 2015-11-25 22:15 编辑
三个人的空间 发表于 2015-11-25 21:27
我是正反,针对反方71、72楼!感谢对方辩友提供的说明书,可说明书没提到你说的疫苗是病原体培养、标本毒 ...


85楼的朋友,卡介苗说明书明确说明,卡介苗每毫升含菌量不低于1×10^6CFU,而且也明确说明,抵抗力低弱的人不宜接种,那么,他不属于含菌的危险废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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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娜姆 于 2015-11-25 22:16 编辑
那颜 发表于 2015-11-25 20:51
你我都应当执行国家和地方标准,尽管有时候,两者有差异,但是有些是可以有地区差异,但是这个不可以


那请问老师这个和国家的标准有差异了吗?差异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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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听.讲 于 2015-11-25 22:07 编辑
三个人的空间 发表于 2015-11-25 21:27
我是正反,针对反方71、72楼!感谢对方辩友提供的说明书,可说明书没提到你说的疫苗是病原体培养、标本毒 ...


我也来驳85#三个人的空间老师:
您说“不知反方辩友从何而来疫苗算病原体培养基、标本等危险物!”,

还有对方辩友屡次提到英国、香港的做法,我方辩友找到了国际的一些标准,
WHO将疫苗定义为药物治疗性垃圾。
根据BCG是减毒株这样一个特殊情况,我方辩友认为将BCG定义为感染性垃圾和药物治疗性垃圾都是有道理的。
但是无论定义为这两种哪一种都不等于是sharps这种类型。


之前还有哪个正方辩友想要知道“卡介苗残液是药物性废物”证据的老师,都去77#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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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娜姆 于 2015-11-25 22:16 编辑
三个人的空间 发表于 2015-11-25 21:27
我是正反,针对反方71、72楼!感谢对方辩友提供的说明书,可说明书没提到你说的疫苗是病原体培养、标本毒 ...


请老师看我方87楼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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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蓝雪0816 发表于 2015-11-25 17:10
我是反方,反击10楼紫陌红尘:
您说:“从注射疫苗的操作来讲,现场注射操作、安瓿破裂等,如果有空气传 ...

建议您仔细去回顾一下操作过程:请问安瓿掰开、抽吸药液、排气等哪个过程不处于开放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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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臻臻 发表于 2015-11-25 21:18
请问39楼的小船同志,做不到的事,就证明不合理吗?院感工作中,你没遇到合理不合规,合规不合理的事情吗 ...

对方辩友不要错误引导哦,我只想说大家都做不到的事存在不合理性!不合理性的原因可能是政策问题,可能是流程不合理,也可能是自身原因。怎么会扯到因为嫌麻烦,而去做不规范的事呢?我方辩友从没以因为对方辩友的流程麻烦所以而反对对方的论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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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娜姆 于 2015-11-25 22:18 编辑
三个人的空间 发表于 2015-11-25 20:58
对方辩友,你的2个问题:1、"用于感染性废物包装的医疗废物包装的包装袋是有放漏水的技术要求的,所以废 ...


医疗废物的减量化,是不违反原则的基础上减量,达到共赢的目的,而不是盲目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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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讲 发表于 2015-11-25 21:59
我也来驳85#三个人的空间老师:
您说“不知反方辩友从何而来疫苗算病原体培养基、标本等危险物!”,
...

针对89楼观点:反方全在辩论BCG怎样,但我们辩论的主题是有BCG残夜的安剖!当BCG十安剖一起如何更安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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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讲 发表于 2015-11-25 21:59
我也来驳85#三个人的空间老师:
您说“不知反方辩友从何而来疫苗算病原体培养基、标本等危险物!”,
...

对方辩友请注意概念要清楚,WHO的定义甚至是我国的分类目录中药物性废物是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因此不管是疫苗、青霉素、还是一般的药品,处于以上情况是确属药物性废物,但不管是疫苗、青霉素、还是一般的药品,一旦他们使用后留下的是仅有残液的安瓿,就是属于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是完全符合损伤性废物范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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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文 发表于 2015-11-25 22:01
请老师看我方87楼的回答

对方辩友,这句话源于最早清风老师的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应当就地消毒。他把疫苗归于此类!而我国医疗废物明确疫苗了的分类!你们反方观点l、2都己表明了疫苗的药物性分类!你们自身就观点不一。你们还把不知什么时间的美国疫苗说明书搬出,但现在美国新生儿是不预防接种卡介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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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郁闷中落寞 发表于 2015-11-25 18:10
下午有点忙,我是反方,我现在针对48#宋小船老师的辩解做以下反驳:

1.您举了地震的例子来反驳我要求 ...

对方辩友举例“有人认为那个校长需要加固学校墙体是傻的行为”等同于我举的例子“有人因为担心地震被压一直不住在室内,大家认为他想法不合理”,对方辩友想必觉的后者那个人的行为应该值得提倡是吧?因为他的行为和校长一样防范于未然了?那请问对方辩友可否号召大人都别住在室内了?我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明凡事不能过度,没想到对方辩友用一个完全不过度而应该提倡的行为来对应!完全不搭界的事!没错,院感的事必须要重视,需要拔高一点,但不代表可以不重视其合理性,做到极致,使命钻牛角尖!总之“凡事要有度,不能草木皆兵”,我想这句话也没啥好争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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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臻臻 发表于 2015-11-25 22:11
医疗废物的减量化,是不违反原则的基础上减量,达到共赢的目的,而不是盲目减量

提醒反方辩友,没人提到盲目减量呀!再说这和论题不相干不用继续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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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个人的空间 发表于 2015-11-25 22:13
针对89楼观点:反方全在辩论BCG怎样,但我们辩论的主题是有BCG残夜的安剖!当BCG十安剖一起如何更安全呢 ...

针对对方94#:
正方辩友全在辩安瓿是不是利器。我们辩论的主题是:
有卡介苗余液的安瓿能否混入损伤性医疗废物中处理
对于你说的“当BCG十安剖一起如何更安全呢?”我方一直是有答案的啊!!!
请看16#清风老师的第三点:
“三、至于感染性废物与损伤性废物之间的差别,难道因为你对法律条例和规范基于什么原则制定有疑问就可以不执行了吗?在国家没有修改法律条文之前,纵使有疑问,也按当前现有的执行。安瓿应“放”入利器盒内,但有卡介苗余液的安瓿不能“混”入利器盒内,这才是辩题的焦点所在
我方认为,有卡介苗余液的安瓿可以作为药物性废物单独放置在利器盒内,而不能与其他利器混合。这里的利器盒只是作为一种容器,这样即解决了用袋子易被刺破致渗漏的可能,又避免了药物性废物与损伤性废物混装的风险,没有哪里规定药物性废物一定要用黄袋子盛装呀,临床上化疗药物的小瓶还单独放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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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听.讲 于 2015-11-25 22:49 编辑
宋小船 发表于 2015-11-25 22:10
对方辩友不要错误引导哦,我只想说大家都做不到的事存在不合理性!不合理性的原因可能是政策问题,可能是 ...


既然说“做不到的事情本身存在不合理性”,那么,我们已经无数次的证明,卡介苗残液属于高危险废物,而规范中明确标明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应当就地消毒。不合理的事情不代表不用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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