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手术器械(包括植入物)管理 1、为了确保医疗安全,消除安全隐患,对外来手术器械(包括植入物)应实行严格的规范管理。2、外来器械进入医院之前,必须经过设备科查看相关资料,证件齐全,并备案,不得使用未经注册、过期失效或淘汰的医疗器械。3、定期由专业人员对手术医生、手术室护士进行外来手术器械使用的专业培训,以掌握器械的基本性能和操作方法。4、加强手术科室的管理,当临床需要使用外来手术器械时,应提前24-48小时将器械送至供应室进行清洗消毒灭菌。5、严格交接手续,查对无误后进行器械登记,双方签字,记录完善,对于生锈或缺损的器械不予清洗和消毒灭菌,严禁手术室使用。6、供应室接到器械后,按照器械清洗消毒的流程(10个步骤)进行处理,并进行生物监测,待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发放手术室使用,记录详实。7、对需要特殊清洗及灭菌的器材必须清洗前与供应室接收工作人员交接清楚,否则引起的损失由器械商自行负责。8、供应室应建立规范的操作流程、质量控制和追溯机制,发现问题立即启动追溯系统。9、手术室使用前,再次检查器械包的完整性,包内包外指示卡的情况是否符合灭菌要求,然后使用,并保存灭菌指示卡于病历中,以备查验。10、急诊手术需使用外来器械时,必须履行上述手续,手术室、供应室和手术科室人员严格遵守本制度,并记录全面。11、需要急诊手术时应保证术前至少有2小时以上对植入物及其手术器械在供应室进行使用前的清洗、灭菌;灭菌时除了生物学监测,还应放置第五类化学指示卡。结果通过先行放行,待生物监测结果出来后及时通报手术室及相关科室,并作好记录。12、器械供应者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手术室,如为技术人员,必须现场指导器械使用时,应事先经过手术室安排的培训计划,初步了解手术环境和无菌要求后方可申请,并征得手术室护士长同意后进入,每次限1人。13、手术室或供应室不负责保管厂家手术器械,手术结束后,对器械进行初步处理后交予器械供应者并有交接手续。14、医务人员在植入物使用前,应严格核对,检查其包装的完好性、有效性,标识齐全清楚,方可使用。15、主管医生应对植入物使用者进行观察,发生或可疑医院感染时,及时向控感办报告,及时进行感染原因调查,并注意其他进行植入物手术患者是否存在类似感染的问题。16、严禁手术人员私自使用未经医院设备科必案的植入物,严禁手术科室及人员私自将外来器械打包灭菌带入手术室使用。
附:外来手术器械(包括植入物)必须是经过医院严格监控,设备科应查看有关资料,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证、进口注册证、准销证等卫生权威机构的认可证明,不得使用未经注册、过期失效或淘汰的医疗器械。
外来手术器械清洗灭菌监测费用规定
为了确保外来手术器械清洗、灭菌和监测质量,很多医院均采取医院集中清洗灭菌、厂家支付费用的形式进行有效管理,值得借鉴,结合我院器械包清洗、消毒、灭菌、监测实际成本开支,经研究决定,特就外来手术器械包清洗灭菌监测费用规定如下:
一、按照器械包大小收取一定的成本费,大包300元,中包200元,小包100元。
二、器械供应者到供应室进行登记后,由供应室开具凭证到收费室交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