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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aoranxiaozhu

[求助] 院内感染的病程记录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4-18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hxhh 发表于 2014-4-18 08:08
谢谢老师的建议,月质控会上再和医务科、医生讨论一下到底要怎么办。就象多重耐药菌要不要开隔离医嘱一样 ...

开隔离医嘱和病程记录中写院感字样还不一样,实行接触隔离时可以向病人或陪客告知清楚,是为了保护病人所采取的措施,不仅医务人员要做到,陪客和家属也应配合医院执行这些措施,我想,从保护病人的角度去解释就不会有问题。如果将多耐菌病人当成传染病人去对待,去采取措施,就有可能会引起纠纷。所以,这是一个方法学的问题。个人意见,仅供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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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8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妥,肯定会呀!最好是写感染症状、体征,写感染部位。不写考虑院内感染,已经报告院感科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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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8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yhy8562243 发表于 2014-4-18 13:15
开隔离医嘱和病程记录中写院感字样还不一样,实行接触隔离时可以向病人或陪客告知清楚,是为了保护病人所 ...

谢谢老师的提醒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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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8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以为对感染部位、征象、检查结果的描述应该是必须的。病程记录不属于提供复印的部分,且院内感染的发生率不可能是0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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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8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在我们当前的现状,还是小心点好!当然,最重要的是尽我们最大的努力减少院感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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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8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写不妥,容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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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8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谢谢各位老师经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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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8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小牧童 于 2014-4-18 17:44 编辑
yhy8562243 发表于 2014-4-18 12:55
我已说过,法官只按病历的文字记录判断,法官是学法律的,不是学医学的,所以,他只可能看个大概,并不能 ...


或许我的说法和做法并不能得到老师您的理解,并且我也看的出来,在这个问题上老师您显得有点激动了,想必是以前在处理这些事情的时候吃过这样的亏,现在是在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善意的告诉我们,我十分感谢老师您的提醒。十分感谢!
但我可能依然需要说明我个人的态度和我们医院的一些做法,我们医院也是一家地级市的三甲医院,每年因为院感赔偿也不算少,当然我得承认,我本人确实没有亲身经历过医疗纠纷的处理,在这点上,我本没有跟您继续争论的资本,并且我只是一个毕业2年不到的院感新人,更没有经验和学识纠缠这样的理论,也可能在您看来,我是一个未谙世事,做事懵懂,不考虑医院大局的新手。我也坦然接受!
其实,这问题本就没有我需要再解释的地方,今天下午我们还开了每季度一次的医院感染兼职会议,我们主任在会议上就再次提出,医院感染一定要写清楚,我们不怕你们写的太清楚,就怕写的不清不楚,是医院的责任,医院该负责的医院会承担,但是是你们临床科室的责任就由你们临床科室来承担。
其实,道理很简单,法官肯定不会是学医的,他知道的医学知识绝对没有我们医师知道的多,但这不能成为他在判断一个医学纠纷时有失公平的理由,当然,或许又是我想的太天真了,这毕竟是现实社会,不是理想社会,我们不能认定一个法官就一定能做到那么公平。但我对社会是抱着美好心态的,我依然坚信这个社会还是公平多一点。另外,我在病程记录中写完了所有院感的诊断依据,下了治疗方案,也写了感染部位,就是不写“上报院感”或者“考虑院感”四个字就能蒙混过关了?别人就认为这不是院感了?法官不懂医,但是患者请的那些律师也好,医闹也罢,还不会抓住这个属于院感而没上报的漏洞来说话吗?我看未必。或许还反过来说,出现院感了,为什么不上报院感科予以控制?
总之,可能是我们的做事风格有太大不同,我需要学习的人生阅历还太多,太欠缺,所以我还不懂这个社会的医患关系到底有多紧张多恐怖,不过我恳请老师您一句,暂且先别剥夺我对一个社会美好的向往,那一天我跌得太痛了,或许我会回来感谢您今天对我的这一番忠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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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见地!  发表于 2014-4-19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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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8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面老师说的都是很好的,确实不能这样写,只写病人的具体症状和体征,然后写考虑什么感染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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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9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把症状、体征描述在病志中就可以了,不能写是医院感染。上报院感科。不要自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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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9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知道该怎样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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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9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yhy8562243 发表于 2014-4-16 13:27
不能这样写,会引起医疗纠纷的。现在的病人本事都很大,要想找医院麻烦,不等院方反应过来,该复印的资料早 ...

我院也有医生这样写,我看到了都会提醒他们改正,只写症状、体征和处置措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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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9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尊重事实,做好我们该做的。包括医院感染病例的真实描述,尽管这是大家最不愿意看到的,但发生都发生了,还怕承认么?
否则,临床会更加愿意敷衍院感,造成的后果也许就不那么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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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0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ldc627 发表于 2014-4-18 15:05
个人以为对感染部位、征象、检查结果的描述应该是必须的。病程记录不属于提供复印的部分,且院内感染的发生 ...

请问:贵院的病历能做到百分之百的不被病人复印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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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0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小牧童 发表于 2014-4-18 17:09
或许我的说法和做法并不能得到老师您的理解,并且我也看的出来,在这个问题上老师您显得有点激动了,想 ...

使我感到奇怪的是,贵院在院感报告方面是不是根据病程记录院感字样来确定的?如果病程记录上不写,就是没有上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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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0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小牧童 于 2014-4-20 16:29 编辑
yhy8562243 发表于 2014-4-20 13:45
使我感到奇怪的是,贵院在院感报告方面是不是根据病程记录院感字样来确定的?如果病程记录上不写,就是没 ...

话多无益,且听且珍惜!跟老师您已经没有再解释的必要!个人看法不同!(PS:我们医院有专门上报院感的接口,用的海泰电子病历系统。并且,我相信老师一直都理解错了我的意思,您是反对写“上报院感”,而我是“不反对”写,而不是您理解的一定要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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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0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病情记录,直接写病情即可,院感上报目前还是医院管理的一个层面的问题吧,不需要在病历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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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0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赞同感染病例只上报院感科,不体现在病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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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1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也有医师如此写, 长见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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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1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病例记录,提高科室医生警惕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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