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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院长要用,也进院了,那直接否定院长意见的话,也不太合适。个人认为,既然进院了,院感就应该负责院感应负的责任,让这个厂家将产品的证件备案。另外医院中对于新入同类产品应该做的采样==都应该按以往的流程做。合格以后再用,如果有不合格的,需要提交书面申请给院长,告之不合适事项,请院长批复。如果有不合格的事项,院长依然用,这个就不好办了,不过一般来讲,院长不会这么做的。如果按流程走全套都合格,其实用什么产品都无所谓啦。价格上的话,如果高太多,就让临床科室去打这个申请吧,咱院感不管价格,只管是否合格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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