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xjl100 于 2013-5-23 13:27 编辑
院感科一般不参与谈价,只关心产品质量。征求你意见是给你面子,即使你不同意,不等于领导不认可,只是从此增加了彼此间的不愉快,今后就不用征求意见了。何况人家证件齐全。
最近一直关注用于外科手消毒及手术部位皮肤消毒的“洗必太醇”,2012.8.1实施的新消毒技术规范要求:洗必太大于2g/L及酒精大于70%。之前有卫生部批件的某些产品,酒精含量很低,批件上没有标酒精浓度(问厂家说是10%),用法有外科手消毒及手术部位皮肤消毒。厂家说参照第4条,其他产品。可明明是洗必太的产品,就可以因酒精浓度不够参照其他产品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