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胡杨 于 2013-10-20 12:04 编辑
看了大家的疑惑与期望,想必有必要一起探讨梳理一下这个话题。
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有两个目的,一是24小时报告所有疑似病例,ICP收集梳理,定时分析是否有群聚性特征,以便及时发现,及时控制暴发,提高监控灵敏度,使危害最小化。二是对治愈的医院感染散发个案出院前或治愈后收集汇总评价,看构成比、感染菌、感染因素等,为干预提供依据线索,降低医院感染发生率。
仔细品味一下上述描述,你有什么感觉?很多人专职岗位工作监测5年、10年,医院都没有“出现”医院感染暴发。医院感染暴发真的离我们很远吗?非也,只是由于监测灵敏度的问题,而没有被发现而已。只是暴发的强度不大,而“自生自灭”罢了。按照医院感染流行与暴发每3-5年一次的普遍规律,或者国外文献报道的每出院1.0-1.2万例病例,会发生一次暴发(出处不详),但很多医院却都不会感觉到暴发的“行踪”,甚至某些医院就根本不去理会感染病例暴发实时分析,我们需要反思,哪里出问题了?这就是等级医院评审要求医院建立“医院感染暴发信息核查机制”的原因。只有规范开展了这项工作,才能使暴发“及时现身”,防患于更大的“未然”。
感染暴发的典型特征是“群聚性”和“同源性”,所以也是核查的重点。我区评审,我们专家讨论达成共识是:一是看有无核查制度与其可行性,二是看每月感染病例总结评价有无暴发核查总结内容。只要这两点都做了,哪怕是形式化比较严重,我们都认可的。毕竟是初级起步阶段,认识到即可,操作性待知识提高后再逐步解决。
当然,多学科、多部门、多渠道合作核查、利用信息化系统核查,都是必要的手段,制度中运用体现即可。科室疑似感染暴发,ICP进行现场调查,信息收集确认,也是核查制度内容。不再鳌述。
一点医院评审中对该条款的看法体会,大家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