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会继续进行。请关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医院评审评价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函〔2013〕205号)中首先指出:一、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医院评审工作
《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卫医管发〔2011〕75号)、《医院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卫办医管发(2011)159号)和各级各类医院评审标准及其实施细则是开展医院评审工作的基本依据,是构建医院评审制度的基础。各地要认真研究落实,从实际出发,落实政府责任,做好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数量和布局,严格控制增量,调整存量结构,提高整体效能,优化资源配置,控制大型公立医院单体规模。新增三级医院的评审工作,应当在完成本辖区《“十二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院评审复核,并提出启动新增三级医院评审的申请,经卫生部核准后方可开展通知并要求应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医院评审工作等。不同于第一周期评审多以硬件作为重要条件。参加我省卫生厅组织对三所三级医院申报三甲医院预评审和正式评审工作,深深感触到新一轮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不再是走过场、搞形式,而是对常态化工作的质量评价,医院、员工,特别是患者在医疗质量与安全诸多方面收益,细则中多个章节,条款设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需要细品味、再理解、将医院感染管理的法规、规章及规范等在执行中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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