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它陌生,是因为真的很少去好好看看这份标准中关于透析用水和透析液的微生物学要求具体的指标到底是什么? 微生物学要求具体的指标是:细菌、内毒素 。 其次,关于微生物学的要求也是熟悉又陌生啊! 说熟悉,是因为貌似最近几年接受血透室检查时都有这样的要求:反渗水菌落数不超过100cfu/ml,干预值为50cfu/ml;透析液菌落数不超过200cfu/ml,干预值为50cfu/ml;内毒素不超过2EU/ml,干预值为1EU/ml。日常也是参照这个标准对科室进行反馈的。 这个是参照了比较新版本的AAMI文件关于透析用水参数要求 说陌生,是因为对照学习了几份相关标准以后就有点晕了。 比如在YY0572中明确说:“4.1.1处理水所含细菌总数,应不得超过100CFU/mL。 4.1.2 在水处理装置的输出端的细菌内毒素,应不得超过1EU/mL;在血液透析装置入口的输送点上的细菌内毒素,应不得超过5EU/mL”。也就是说,反渗水的内毒素应≤1EU/mL,透析液应≤5EU/mL。至于菌落数,只要求反渗水的监测,关于透析液是没有要求的!!!更加没有干预值的限定! 这个是参照了很早以前版本的AAMI文件关于透析用水参数要求,其中应不得超过5EU/mL还参照错了,这个不是透析用水的数据,这个应该是对透析液的要求。 但是在《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中却有这么一段话:“5.1.2 水质要求:应定期检测复用用水细菌和内毒素的污染程度。应在血液透析器与复用系统连接处或尽可能接近此处进行水质检测。细菌水平不得超过200 CFU/ml,干预限度为50 CFU/ml;内毒素含量不得超过2 EU/ml,干预限度为1 EU/ml。”这份规范中也明确说“复用应使用反渗水”,没道理同样都是反渗水,为啥要求不同呢? 这个是也是参照了较早版本的AAMI文件关于透析用水参数要求 此外,在《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中关于透析液和透析用水的微生物学标准均为“细菌数<200 cfu/ml,内毒素<2 EU/ml。”显然这份标准是参考了《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却又删去了干预的限定。 这个是参照了较早版本的《北京市血液透析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的文件与《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无关。 如今《GB15982-201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明确规定“血液透析相关治疗用水应符合YY0572要求”。 从时间顺序来说,我们应参考GB15982,并根据它的指引,最终以YY0572为依据进行监测。如此一来,是否意味着:不必对透析液的菌落数进行监测,同时对透析液内毒素的范围也可以增大到5EU/mL,并且不再需要进行干预了???? 上面这两个标准都是对透析用水提出来的,没有涉及到“透析液”。“透析液”要按照《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中关于透析液和透析用水的微生物学标准均为“细菌数<200 cfu/ml,内毒素<2 EU/ml。”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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