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星火

台大医院误将一名艾滋感染者的器官,移植给5名病患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9-2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医院太不让人放心了!作为医务工作者应该加强责任心!对患者负责!也应该对自己负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2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医务人员务必要提高和加强自己的预防和控制院感意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2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任何事都要仔细认真啊!太可怕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2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医疗界,这件事的震动不亚于日本大地震!有一个问题不明白:为何一个艾滋病人的器官捐给5位不同病人、5位不同病人是不同的手术医疗队伍完成的,却对捐献器官的来源均执行的一个查对程序?如果查对5次也能发生这么多的病人受伤害吗?这个源头是不是有问题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2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太儿戏了吧,大家应引以为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2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事最新进展

   据新华社电 台大医院创伤医学部主任柯文哲9月1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辞去器官移植小组召集人职务,以对台大医院、成大医院日前发生的误将一名艾滋病感染者器官移植给5名病患一事负责。台大医院也于1日发出新闻稿表示,台大医院4位器官受赠病人目前情况稳定在恢复中,医院医疗照护团队一定给予各种必要的处置与关怀。

  台大医院表示,由于连日来各家媒体高度关注受赠者的身份、健康状况及追踪受赠者家属,已对家属造成相当大的压力。医院谨代表家属转达心声,为了让病人能够安心接受治疗,家属得以全心照顾病人,希望各界尊重病人与家属的隐私,并让他们能早日恢复宁静的生活。


  对于5名病患是否感染了艾滋病毒,台卫生部门表示,5名受害者个别的初步检验结果,有阴性,也有阳性,受害者服用抗排斥药物,会影响到艾滋病毒检验结果,初检结果并非最终结果,有待继续追踪。

  台卫生部门还于8月31日邀集包括评鉴委员、器官移植专家、医改会、消基会、疾病管制局及台北市卫生局代表共同组成专案小组前往台大医院就HIV器官误植事件进行不预警查核。

  经委员实地查核,该院检验及器官捐赠移植流程20余项问题,大部分已改善,如增加检验报告的复核机制、指定医师负责检验结果的确认等,但还有5个事项需要加强,包括重大检验报告应有提示机制等。

  台湾台大医院和成大医院因将艾滋病人器官移植给患者,日前被台湾“卫生署”各罚15万新台币。日后一旦确定受赠者遭感染,还要追究刑事责任,责任人可能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点评

有报道其中四位患者监测阳性  发表于 2011-9-2 22:0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2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zhangfh(星火) 发表于 2011-8-28 12:31
链接:『台大医院移植爱滋器官或将受处罚』台湾卫生署表示,台大医院误将一名爱滋病感染者捐赠的器官用于移 ...

从新闻上也获得了这个消息,感到震惊,太不可思议了,它将给我们怎么的警示与思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2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majiarui 发表于 2011-8-28 14:25
台大医院表示,院内人员仅电话询问捐赠者的艾滋病毒检验结果,却在发、受话中误将检体HIV抗原检验由“阳性” ...

电话回报检验结果,受话方登记好以后应该给发话方重复一遍以确认结果无误的。为何没有重读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3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悲啊----------------.完全可以避免的事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4 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一次意外事件都是用血的教训甚至是用生命换来的,让我们吸取教训、严格遵守各项操作流程,重视标准预防的落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7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艾滋器官捐案调查今网上公开 台大医院八大疏失

中国台湾网10月6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艾滋器官捐赠案调查报告今天上网公开,列出台大医院人为及作业安全8大疏失,但内文未提人员惩处,约谈细节及涉案人名也遭删略,外界看不到全文。
台当局卫生主管部门负责人邱文达指出,这份报告的重点是检讨疏失,供其他医院检讨改进,台卫生主管部门对全案负政策责任,希望年底前能改正。他说,台卫生主管部门不会把责任推给台大医院,也没有提出惩处名单,人员惩处将交由台北市医师惩戒委员会决定。
台当局卫生主管部门医事处长石崇良指出,台大医院误将艾滋器官植入病患事件发生后,台卫生主管部门邀集专家小组调查,分头由地方卫生局约谈涉案人员,财团法人医院评鉴暨医疗质量策进会分析根本原因,其他小组成员现场访查器捐流程,今天公布的调查报告未附医策会的内容,删除约谈提及的人名,但调查小组成员都有看到全部文件。
报道指出,在“公立台湾大学医学院附设医院及公立成功大学医学院附设医院将感染人类免疫缺乏病毒器官用于移植手术事件报告”网络版内文中,没有出现台大医院创伤医学部主任柯文哲的名字,也未提到对柯文哲停业或废照的处分,同时也没有附上调查小组的签名。
这份网络版内文指出,艾滋器捐者在8月23日脑死,25日器官植入5名患者体内,台大医院26日发现出事,先通知成大医院,27日财团法人器官捐赠移植登录中心才接获成大医院通报,台卫生主管部门接获登录中心通知后,联络台大医院了解事件经过。
报告内容披露,事件发生原因包括3大人为疏失及5大作业安全疏失,台大医院器官捐赠小组的协调师与医检师仅以电话通报检查结果,且未落实复诵与确认的作业,医检师也未能提醒医师,协调师将捐赠者的HIV检查结果注记为(—),并将此项错误记录键入登录中心的登录系统中。
再者,台大医院在确认捐赠者的各项条件,以判定劝募的器官是否合适供做移植手术,据以执行后续器官摘除与移植的决策过程中,院内器官捐赠小组医师对于摘取器官应施行的各项检验、相关医嘱及开单均未亲自参与,亦未亲自判读。
台卫生主管部门调查小组认为,台大医院未将器官捐赠小组纳入医院行政体系,劝募及移植作业流程诸多缺失,部门之间横向联系不足,自开立紧急检验单至进行器官配对转介,未见医师把关与落实专业角色,器官捐赠小组医师明显违反医师法规,未善尽医师与器官捐赠小组医师之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9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后续报道】
台湾卫生主管部门公布艾滋器官捐赠事件调查报告
将全面检讨器官移植医师申请资格


台湾卫生主管部门日前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台大医院艾滋器捐事件调查报告,并表示为了精进器官捐赠与移植制度,将全面检讨器官劝募医院、器官移植医院、器官移植医师申请资格,并订定合宜的退场机制。

这份报告认为,台大医院艾滋器捐事件发生原因包括人为失误与医院内部操作系统缺失两大方面。

为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台湾卫生主管部门已要求医院尽快改善缺失,并责成医院采取以下措施:立即改善器官捐赠者检验报告的讯息沟通标准作业程序;建立并且落实器官捐赠、移植的标准作业流程,同时拟定教育训练计划及内控查核机制;建立并且有效落实重大检验异常结果或危急值警示通报作业;应将各种项目计划之功能性小组,全部纳入医院行政管理系统,并应律定督导及负责人员层级等。

报告指出,为降低人为因素的风险,医院必须加强器官劝募与移植团队的训练、提供足够人力与合理的待遇,加强团队合作训练。相关医师应善尽医师职责,并且亲自参与决策过程,一切应以病人安全为最优先考虑。

报告说,为精进器官捐赠与移植制度,台湾卫生主管部门将重新检视器官分配原则,让捐赠器官得到更有效使用;强化器官捐赠、移植相关人员的继续教育与专业训练,并且积极规划建立器捐劝募移植协调人员的认证制度;全面检讨器官劝募医院、器官移植医院、器官移植医师申请资格,并订定合宜的退场机制等。

据台湾媒体报道,对于调查报告指台大器官捐赠小组未纳入医院行政管理体系,检验师知情未追踪等监督缺失,台大医院发言人谭庆鼎表示,调查报告部分内容与实际有出入,院方将在收到卫生主管部门正式公文后,循正常程序说明。

8月23日,一名住在新竹的男子坠楼后生命垂危,家属在不知男子是艾滋病感染者的情况下,联络台大医院器官捐赠小组。器官捐赠协调者和台大检验人员仅以电话确认结果,不幸混淆阳性与阴性,检验人员也并未二次确认就进行移植手术。8月25日,台大医院与成大医院分别完成心、肺、肝、肾等共五例移植手术,但至8月26日医院才发现捐赠者为艾滋病感染者。因误植艾滋病感染者捐赠器官的5名受害病患,最新艾滋病检验结果呈阴性。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2 收起 理由
星火 + 2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9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在等此事件的追踪结果,感谢蓝鱼报道。
台湾一直尊重医师,发生此重大事件,医院和卫生署完全没有直接把当事人员推到浪尖上不管。
检讨的是工作流程的疏失,这或许是和我们最大的不同之处了。
其中是有个人疏失,但是工作流程的系统的原因应该是最重要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9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蓝鱼o_0 发表于 2011-10-9 17:19
【后续报道】

一直在等此事件的追踪结果,感谢蓝鱼老师的报道。
台湾一直尊重医师,发生此重大事件,医院和卫生署完全没有直接把当事人员推到浪尖上不管。
检讨的是工作流程的疏失,这或许是和我们最大的不同之处了。
其中是有个人疏失,但是工作流程的系统的原因应该是最重要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16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星火超版提供的资料,看后感觉我们作为院感人责任重大,安全医疗,我们责无旁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18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教训太大了,血的教训,对他们的工作流程的规范有很大的推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