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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蔡紫欣

[求助] 关于加药后的青霉素瓶及抗菌药物瓶属于药物性废物吗?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9-29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香山朗月 发表于 2015-9-23 07: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卫办医函〔2004〕338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医院输液容器处理问题的复函
...

同意老师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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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9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现在各省市的医疗废物及对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废弃瓶,专家在检查的时候的说法不一,有些地方要求 一次性塑料与输液瓶还要分,打破的安培和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废弃瓶放在一起,搞得处置室各种桶,就像垃圾站一样,太很难操作啦。我们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操作,但人家是执法的,态度不好还要扣钱,无奈,真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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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9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按医疗废弃药品包装收的,我们医院分三大类:医疗废物.医疗废弃药品包装.生活垃圾,前2类都是专门有资质公司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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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9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按有害废物处置的,由有资质的公司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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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9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也是放置的比较乱,有的科室放在感染性废物,有的放在锐器盒内,因为,我院输液瓶等未被血液、体液污染时,交给有资质的公司处理,可是他们只回收瓶子、塑料袋等,不让我们将小瓶混放在一起,也不属于生活垃圾,按生活垃圾处理也是不合适的,因此,一直放的有些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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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9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废物分类颁布已经太长时间了,虽然卫生部有一个相关的回复,但很多检查的所谓专家并不知道,他们只是机械地按医疗废物分类进行检查,所以我们搞院感的就算拿出了卫生部的回复,他们也不认可的,我在日常工作中也非常困惑,认为医疗废物分类是不是应该进行更新和完善了,这才更利于我们日常规范和管理,检查的也能一杆尺子量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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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9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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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9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也按生活垃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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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9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说这个不属于医疗废物吗?那么这样处理没什么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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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9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里玻璃瓶没人回收,按医疗垃圾处理,不可能按生活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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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9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生活垃圾处理肯定不对,充药的注射器等没被污染的医疗用品,按生活垃圾填埋的话,能跟政府、老百姓讲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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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9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样的感受,现在信息获得的途径非常之多和便捷,前不久,来旅游的客人投诉卫生局说我们医院非法倒卖医疗废物。结果把照片传出来一看就是输液瓶。直接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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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9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属于医疗废物,卫生部有复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卫办医函〔2004〕338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医院输液容器处理问题的复函
江苏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对医院输液容器处理的请示》(苏办医便〔2004〕3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10月颁布的《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通知》(卫医发〔2003〕287号),对于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废弃瓶,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感染性废物,不必按医疗废物要求处理。
                                                                              二00四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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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9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苏省2010年78号文件规定: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即不列入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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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9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也是按生活垃圾处理。按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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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9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10月颁布的《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通知》(卫医发〔2003〕287号),对于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废弃瓶,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感染性废物,不必按医疗废物要求处理。
检查的专家不是万能的,他也有规范学习不到位的时候,可以和专家一起探讨,纠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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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6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大家.我们也是按生活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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