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片天空 发表于 2013-2-5 09:05

我选择2,在某些领域,如果有导致这类传染病传染他人可能的职业,应该是受到限制的。毕竟现在对艾滋病的个人防护措施还不能做到人尽皆知,人人都能做好而不传播。

宁静的夏天 发表于 2013-2-5 09:08

宁静的夏天 发表于 2013-2-5 08: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艾滋病医生给你做手术你自己能接受吗?发生了职业暴露你怎么办?

情况是患者不一定知道给他主刀的是HBV、HCV阳性,信息是不对称的。

无我无忧 发表于 2013-2-5 09:15

兰贵人 发表于 2013-1-29 09: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老师说的对,健康人也有被保护的权利。所以我也选了2.

老师说的对,健康人也有被保护的权利。所以我也选了2.

边缘科学 发表于 2013-2-5 09:18

1.2都可选择!但在选择1就医权有些专业不应该从事如:手术科室。保护患者的合法权同行也要保护健康人权。选择2某些行业应限制如:美容保健等。

海叮噹 发表于 2013-2-5 10:02

选择2,传染性疾病在一些职业上应该被限制或者禁止就业 ,餐饮、血源性、食品加工、包装等等,在和健康人有密切接触的情况也是,如果不能公开,更应该保护健康人。如果公开,他们可能会受到更冷落的对待,还不如就

wangfenyigao126 发表于 2013-2-5 10:11

小桥流水 发表于 2013-1-29 09: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艾滋病人虽然有就医、就业的权利,我们不该歧视他们,但有些行业也确实不适合他们。

同意楼上老师的看法。{:1_1:}

孟6386 发表于 2013-2-5 11:26

wangfenyigao126 发表于 2013-2-5 10: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同意楼上老师的看法。

同意楼上老师的说法的。

新翼感控 发表于 2013-2-5 14:40

hugenxiang 发表于 2013-1-29 10: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也选2,HIV/AIDS患者应该在一些职业被限制或者禁止就业 ,如服务性行业,医疗、餐饮等易导致血源性疾病的 ...

是啊,虽非有意,但传播风险更高!

斜风细雨 发表于 2013-2-5 14:56

我选择的是1,艾滋就业歧视诉讼案首次获赔,这标示着反歧视立法的一大进步!
我赞同沧海一粟版主老师的意见, 他们也可以和患有经血传播疾病如乙肝等患者一样享有平等的就业、就医权利,只要做好适当的职业防护,就不可怕!摒弃心理畏惧,展现人性化的温暖,真正给人关心关爱,社会才会和谐{:1_17:}

yuanshangxue 发表于 2013-2-5 17:15

我选2,有些职业还是应该有所限制,但应明确规定不能从事哪些职业。

一二一二 发表于 2013-2-6 08:37

我也选择2,艾滋病人在某些行业被限制是应该的,因为健康人也有被保护的权利。

布鲁627087660 发表于 2013-2-6 10:36

我也选的是2,服务性行业应该被限制,卫生保健、餐饮等。

ganrankongzhi 发表于 2013-2-6 10:41

我支持楼上的,艾滋病毕竟还是不可控制的疾病,必须在某些领域给予限制

魔羯天使 发表于 2013-2-6 11:13

我选择的是2,在医疗行业我觉得应该有所限制

清风细雪 发表于 2013-2-6 11:14

所谓不歧视是以公众安全为前提的,当某一领域公众安全不能保障时,只能牺牲小部分人的利益,这也是一种社会公德!

0826009 发表于 2013-2-6 11:22

我选2,HIV/AIDS病人在某些行业被限制是应该的,因为健康人也有被保护的权利。

蓝草 发表于 2013-2-6 12:05

我选择的是2,在医疗、餐饮行业我觉得应该有所限制。

枪王 发表于 2013-2-6 15:32

我也选2,HIV患者应该在一些职业被限制或者禁止就业 ,如卫生保健、餐饮行业等服务性行业。

後知~後覺 发表于 2013-2-6 15:34

理由大家都说了很多,选2!

hnkflxn 发表于 2013-2-6 15:46

我也选2,如卫生保健、餐饮行业等服务性行业应该被限制
页: 1 2 [3] 4 5
查看完整版本: 艾滋感染者公考成绩第一被拒录获赔-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