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当
发表于 2010-4-1 14:30
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就更重要了,要不要多少人的健康和生命做代价!
2010666
发表于 2010-4-21 09:47
回复 10# lisa天使
是的,护理部也有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
lgp510
发表于 2010-5-6 21:12
我们的担子很重,每个环节都不能忽视,心真的很累!
yanhongquan
发表于 2010-10-23 10:05
院感染办主任兼职的好,怎么罚也罚不到我们专职人员。我们只管做好自己的事,该题的一定要提,知道不说,领导会说他不知道的。
guyaiycm
发表于 2010-10-25 10:27
卫生部为什么就不能统一血液透析的相关标准呢?老是出来通报处分!
zhujianfeng
发表于 2010-10-25 11:39
回复 1# zhangfh
血的教训!如果由于我们工作的失误,对患者造成了不必要的伤害,良心难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