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当 发表于 2010-4-1 14:30

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就更重要了,要不要多少人的健康和生命做代价!

2010666 发表于 2010-4-21 09:47

回复 10# lisa天使


    是的,护理部也有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

lgp510 发表于 2010-5-6 21:12

我们的担子很重,每个环节都不能忽视,心真的很累!

yanhongquan 发表于 2010-10-23 10:05

院感染办主任兼职的好,怎么罚也罚不到我们专职人员。我们只管做好自己的事,该题的一定要提,知道不说,领导会说他不知道的。

guyaiycm 发表于 2010-10-25 10:27

卫生部为什么就不能统一血液透析的相关标准呢?老是出来通报处分!

zhujianfeng 发表于 2010-10-25 11:39

回复 1# zhangfh

血的教训!如果由于我们工作的失误,对患者造成了不必要的伤害,良心难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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