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oal 发表于 2009-12-15 09:24

院感无小事,触目惊心。如何通过此类问题,举一反三,找出日常工作中的细节问题才是最重要的。

落花生 发表于 2009-12-15 09:30

李六亿也表示,在下一步的整改中,对基层人员的培训要注意3个层次。
一是对血透专业技术和院感防控知识的培训
二是对医院感染科人员的培训
三是对外部监督检查人员的培训。
李六亿专家的“三是”击中了基层人员要害所在,上级卫生部门每次督导能否将此内容列为重点,关注一下基层人员的培训。

李六亿

落花生 发表于 2009-12-15 09:37

一是对血透专业技术和院感防控知识的培训,
二是对医院感染科人员的培训,
三是对外部监督检查人员的培训。

这些的确重要,也是必须抓而且要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但是院感人员的切身利益也要考虑,院感人员不是 ...
老朽 发表于 2009-12-11 16:07 http://bbs.sific.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霍山县医院丙肝病毒感染事件是一次及时的警示。作为医改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医院的建设不能被忽视。市区及周边的基层医院,还可以通过医疗资源的流动共享达到动态的平衡,但对于地理上更加偏远的多数医院来说,只有加大政府投入才是摆脱困境的唯一途径。
院感人员的切身利益如:职称、待遇,如何解决,解决的方法,确是稳定院感管理队伍,提高院感管理力度的唯一途径。

yy200619 发表于 2009-12-15 10:46

院感人责任大哦,加强加强加强管理管理

大宛名驹 发表于 2009-12-15 11:02

感染控制意识单薄,血透室布局不合理;未按规定开展消毒灭菌及透析液等监测,透析机没有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浓度不够,且未取得相关批准文件;血透室医务人员卫生意识单薄,缺乏相关感染知识培训。

规范的东西,就是不认真执行,如此的“低级”错误,何时才能避免??

小雨点儿 发表于 2009-12-15 12:01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怎么不见有卫生局的相关领导被处罚,医院做血透是卫生局批得吧,批了也要监管啊!严重失职!

海内知己 发表于 2009-12-15 12:38

教训啊!希望这次事件能对哪些不大重视院感工作的院领导起到一定的警醒作用!!!

金碧辉煌 发表于 2009-12-15 12:47

院感责任大,学的东西太多,管的地方太广,有的时候比较难深入,有一种抓了这头顾不了那头的感觉,现在护理部想把消毒隔离这块扔给院感,医务科想把抗生素这块扔给院感,工作中稍有疏漏就容易出大事。

lisa天使 发表于 2009-12-15 12:48

不知其他医院是什么样的,我们这血透室只有院感去管,护理部、医务科根本不管,也没见他们日常检查,要是出了事是不是没有他们的责任。也没见卫生行政部门的医政处来检查护理工作时检查血透室,好像血透室是免检单位。还有供应室、手术室等。只有卫生局的预防监督处来检查院感时检查这些重点部门。连卫生局都不管,医务科、护理部谁愿意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有院感人还在一丝不苟的工作,要求整改。难道只是院感一个部门的事吗?

控制感染 发表于 2009-12-15 13:23

院感责任大,学的东西太多,管的地方太广,有的时候比较难深入,有一种抓了这头顾不了那头的感觉,现在护理部想把消毒隔离这块扔给院感,医务科想把抗生素这块扔给院感,工作中稍有疏漏就容易出大事。
金碧辉煌 发表于 2009-12-15 12:47 http://bbs.sific.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深有感触,他们认为院感工作是院感科的事,与他们关系不大。

柳莹依 发表于 2009-12-15 13:26

14# lisa天使
可能我们自己也不要自我感觉良好。人家护理部做三级质控时会查任何一个护理单元的,只是由于技术方面的原因,可能查得不那么“专业”。医务处的工作内涵较院感宽泛多了,当然检查工作制度的落实也是其工作内容之一,但医务处不可能对每个专业的规范尤其是院感方面的规范也了如指掌(如果这样还要我院感科做什么!)。其实我们搞院感的又有几多个是真正懂得血透的任何一个环节及规范要求的。自己不在血透室内跟完所有班(每一个工种都接班),“知道”的东东还是有限的。为什么血透事件接二连三,原因是多方面的,只指责院头不重视院感有时真的觉得有点“冤枉”,领导不可能是所有科目的专家,事实上也不会有任何人能成为医院内所有科目/项目的专家,我们不过是在吃这碗饭所以在这个方面理所应当的多懂点,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及时发现问题向领导反映,但绝不应该是只提出问题而没有切合实际的改进方案或措施。另一方面不可否认的是国家层面的规范有时是不合国情的,基层医院有时很难能做得到,象供应室的三个新规范,我不知道地处偏远、离县城距离虽近但要4-5小时车程才到的乡卫生院叫人家怎么达到规范要求(城市医院都好办),难道这就要关掉这家卫生院?不可能!当地的村民的日常病痛及预防注射都还得靠它,那你卫生部为什么不搞一个分级的管理规范。当然我举的这个例子是较典型的,与血透无关,大家可以说乡卫生院没有血透。其三收费标准如此之低,象我们这儿不管是否用一次性的透析器都是“打包”收费XX元,事实上美国CDC的指南及台湾的指南,不能复用的透析器与我们的指征是一致的。

junshu 发表于 2009-12-15 16:38

警钟再一次敲响,院感人要引以为戒!对工作极端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责任重于泰山啊。

缓缓轻风 发表于 2009-12-15 20:13

我不知道食品药品监督局批准了几种可以用于透析机消毒的产品,哪的专家都是讲课是一套,做又一套,希望在透析机的消毒方法上和消毒液的使用规范方面要给予切实可行的规范,可以落到实处,别再出事时又是院感的要加强培训。

chenjin 发表于 2009-12-15 20:19

院感与传染病管理有“天然的亲和力”。

ysgjf@163.com 发表于 2009-12-16 14:21

看来那个倒霉的感染办主任又被株连啦!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星火 发表于 2009-12-16 14:26

医院未严格消毒隔离导致医源性感染(连续报道)

人民网合肥12月15日电 (记者钱伟)近期,安徽霍山发生的血透病人感染丙肝事件在全国引起关注。日前,安徽省及六安市的专家调查组发布事件调查结果:该事件系因县医院感染控制意识淡薄,血透室布局不合理,未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导致,确认这是一起医源性感染事件。

  调查结果显示,霍山医院血透室布局不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消毒隔离措施落实不到位;血液透析机没有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隐性感染患者与正常透析患者存在交叉感染隐患;同时,医院医务人员卫生意识淡薄,培训不到位,缺乏相关感染知识。

  目前,省市专家已经对19名在院丙肝病毒感染者进行会诊,并提出了具体的治疗方案。对血检后确定的丙肝病毒感染者,需要住院治疗和转院治疗的,一切费用均由县医院承担;如果与丙肝病毒感染者在一起生活的密切接触者要求体检,体检费用也由县医院承担。

  对此事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医院院长叶义军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疏于防范和管理,已经被免去医院院长和党总支书记职务,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普洱 发表于 2009-12-16 15:32

1# ayfy

已经收藏,准备在下个院周会上“广而告之”,敲敲边鼓:loveliness:

GANRANBAN 发表于 2009-12-16 15:54

:cry科室感染控制意识单薄,血透室布局不合理;未按规定开展消毒灭菌及透析液等监测,透析机没有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浓度不够,且未取得相关批准文件;血透室医务人员卫生意识单薄,缺乏相关感染知识培训。
警钟---教训!
血液透析室的感染管理不仅要依靠感染科、护士长、科主任,更重要的是全科室每一位员工的感染控制意识,因为每一步操作是由每一位具体人实施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把关。否则教训就会发生在你生边。

GANRANBAN 发表于 2009-12-16 15:59

:cry医院的透析机和透析病人的数量
在透析病人增加的情况下,在有限的透析机的情况下,更应该严格掌握消毒灭菌、隔离程序,千万不能因为病人的需要,而忽视消毒灭菌过程。

阿一 发表于 2009-12-16 22:11

唉,院感涉及的部门、环节太多了,就算你告知了科室、院长存在哪些院感隐患,但人家若不改进,出事了,一样得陪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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