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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就死婴事件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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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9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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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事情的进展,大众网记者将继续进行采访调查,给您带来后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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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9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上午,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就出现在岔河桥旁的胎儿遗体事件通过大众论坛发表声明并向公众致歉。声明中说,28日德城区三八路与滨河路交叉路口旁发现的胎儿遗体,系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张金合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对胎儿遗体私自进行不当处置而致。目前相关负责人已停职检查,直接责任人张金合已被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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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9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的事情真是无法想象的,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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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9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需要管理的地方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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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9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上午在网上看到了这条信息。医院管理者去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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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9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济宁事件的教训够深刻了,怎么今年还是接二连三的发生这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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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德州岔河桥旁发现死婴

又现死婴事件,给我们管理者一提醒!  news.southcn.com/c/2012-02/29/content_3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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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惨无人道啊!{:4_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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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没按规范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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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内容怎么没找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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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可恶了,应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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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管理存在问题,应该改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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