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梦幻的云

临床使用的一次性口罩、帽子算什么?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2-13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蓦然回首 于 2013-2-13 17:48 编辑

卫办医发〔2005〕292号
                           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针对各地在医疗废物分类中存在的理解方面的差异,现对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二、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将卫生部的规定粘贴出来,相信大家不会再疑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13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怕意外,就怕万一,还是算医用垃圾安全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13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医务人员使用的一次性口罩、帽子医疗废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13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废物目录里说一次性的物品按感染性医疗废物。我也是这样处理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13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好,赞一个,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13 19: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蓦然回首 发表于 2013-2-13 15:51
卫办医发〔2005〕292号
                           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 ...

谢谢!有官方文件的支撑,相信大家应该很清楚了,属于医疗废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13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废物目录里说一次性的物品按感染性医疗废物。看我们如何理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13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应做无害化处理。均按医疗废物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