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bd香麦

辽宁东港120人疑在门诊部就诊时感染丙肝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2-5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敲响了一次警钟,深感责任重大,引以为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5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辽宁东港120人疑在医院集体感染丙肝

据辽宁省东港市政府部门最新通报,东港市某门诊部发生的疑似医源性感染事件涉及的患者上升至120人。其中自觉不适、需要进一步住院检查的人数95人。

记者4日晚在东港市中心医院传染科病房看到,6位患者正在两个病房内休息。据他们说,他们都是1月21日至1月29日陆续来到该院,验血后被确认感染急性丙型肝炎而住院接受治疗的。此前,他们均曾在当地某门诊部接受过静脉曲张介入治疗。

据介绍,1月28日东港市卫生局接到当地群众举报后,经调查发现,曾在该门诊部接受过静脉曲张治疗的患者,疑似集体感染丙肝。经辽宁省和丹东市有关部门调查,该事件不排除与门诊部医疗行为有关。

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部门采取了相应的紧急措施。截至2月2日晚,在该门诊部接受静脉曲张治疗的120名患者全部查找到,并进行了采血检查。

据悉,目前住院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正在按照辽宁省医疗专家组制定的医疗救治方案有序开展,患者症状有一定好转。同时,当地卫生部门在患者中开展了丙肝防控知识宣教活动。

目前,感染事件发生的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据新华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5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一起血源性病原体恶性感染事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5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手榴弹 于 2013-2-5 15:26 编辑

又是一起血源性病原体恶性感染事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5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危险始终存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5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还是丙肝事件发生?感染控制不可松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5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等结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5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后让人触目惊心,实在很可怕。各医院均应该引起高度重视,我应该好好关注一下我们的介入诊疗工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5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以为戒,加强管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5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门诊部9天内能接受120例静脉曲张介入手术,这个门诊部规模不小,到底是什么原因引起爆发,期待结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5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可怕了,预防医院感染从细节做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5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危险始终存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5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太触目惊心了,感控工作压力大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5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门诊部9天内能接受120例静脉曲张介入手术,这个门诊部规模不小,到底是什么原因引起爆发,期待结果"
我也纳闷,是什么原因,难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5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老师的意见,什么环节出问题了呢?期待调查结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5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门诊部9天内能接受120例静脉曲张介入手术,这个门诊部规模不小,到底是什么原因引起爆发,期待结果

是否重复使用一次性的医用耗材,消毒灭菌又不达标造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5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丙肝是血源性传播传染病,一般造成这种情况多可能与复用耗材有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5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什么原因引起的暴发感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5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触目惊心,医源性感染影响极大!危害极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5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九天120人感染,是什么原因引起的暴发感染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