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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ushan

请问:玻璃安瓿(没有与病人接触)可否当生活垃圾处理?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8-30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理论上讲不属于医疗废物,应该属损伤性废物,但因没法处理,我们现在是交由医疗废物处理公司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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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0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玻璃安瓿可以不按医疗废物处理,但必须按损伤性废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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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0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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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0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垃圾。损伤性垃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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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0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是按损伤性废物处理   不知道的谁还有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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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0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中心是按照损伤性废物处理,置入利器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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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0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损伤性医疗废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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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0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办医发〔2005〕292号
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针对各地在医疗废物分类中存在的理解方面的差异,现对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二、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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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0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现在是按照损伤性废物一并放在利器盒里集中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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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0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也是按损伤性废物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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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0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属生活垃圾,但为了防止他人损伤,我院是按损伤性医疗废物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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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0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上级部门检查,有橡胶瓶塞的可自行处理,打碎的玻璃安瓿属于损伤性医疗废物,放入锐器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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